我覺得P2P平臺的錢主要流向了三個領域:
一是被P2P高管層隨意侵占和肆意揮霍,讓不少投資者的錢變成了他們極盡奢靡所能事,這部分資金成了無效資金。
二是一部分資金成了直接用于放貸,但由于缺乏正規銀行金融機構的內控風險機制,線上放貸隨著性大,風險控制能力低,很多貸款投放失誤,成了難以收回的壞賬,侵蝕了投資者的資金。
三是P2P平臺資金沒有存管,也沒有進行風險隔離,讓投資者的錢成了他們直接經營的資金,投資到了房地產及其他產業領域,由于國家政策風向變化,使大量投資項目效益低下,貸款難以收回,讓不少投資者的資金成了呆賬。
至于投資者本金能否要不回,這個在我看來,短期內是不可之事,但一定要將自己的投資損失到相關部門備案,等待相關部門的查處結果,可能最后總有一個交待的,也有可能投資者部分資金也會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