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從兩方面來說吧
一、是保險合規問題
保險法明文規定,返傭這種行為是違法的,查實了,保險業務員要被罰款,嚴重的取消從業資格。如果是保險公司組織的,保險公司負責人還要受到牽連。
與之相反的是,主動索傭,收取傭金的投保人卻沒有對應的懲處法律法規。
前兩天有客戶說:海哥,你看我這重疾都9000多保費了,是不是可以返傭啊。
我說:返傭可以,那么接下來一個月我家的開支你承擔喲,以后你這份保險有關的事情我都不管,另外把我的稅承擔了。
客戶在電話那頭沉默了一會兒:笑道,算了海哥,養不起你一家……
當然,如果發現自己在朋友手上投保的保險,并不是朋友哦說的那樣,那么這份保險銷售的過程,就涉嫌誤導銷售,這時候和朋友協商解決,如果業務員不做處理,那么這時候不用顧忌“朋友”,這時候舉報是維護自己權益的唯一方式。
二、人情和倫理道德
雖然“返傭”的行為違法。但是不得不說,很多投保人喜歡索傭,或者用“返傭”我才認可你這個“朋友”。
不得不說,這個朋友吃相太過于難看,過了猶豫期退保有損失,大部分買保險的人都知道。但為了全額退保,而舉報朋友返傭,這個就太過于沒有道德可言了。
斷人前路,和謀財害命沒啥區別……
如同前面所說,若這位銷售保險的朋友通過欺瞞方式銷售,那么就屬于“你不仁,就不要怪我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