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職工醫保退休人員住院報銷起點是多少?最高報銷比例是多少?作為退休人員,住院時起付標準、報銷比例和報銷限額等,這是不能一刀切的,由于我國的醫療保險是采取地市級統籌,所以每個省、每個地市的規定也不一樣,所以需要具體查詢當地醫保部門制定的實施辦法。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相關的報銷政策,我這里以成都市為例,給大家做一個稍微詳細一點的分享:
第一,起付標準以上就是報銷起點。
住院時繳納的起付標準,也稱為起付線,或是叫住院的門檻費。這個標準全國是不統一的,根據國發(1998)44號文件精神,起付標準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標準4%以內。但由于各地的職工平均工資標準差異很大,所以對于起付標準的差異也比較大。以四川成都市為例,按照成都市職工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精神,在成都市住院治療,其起付標準按醫院級別確定。具體標準為一級醫院200元,二級醫院400元,三級醫院800元,符合條件并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簽訂住院醫療服務協議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含鄉鎮衛生院,下同)160元,市外轉診起付標準為2000元;參保人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多次住院的,逐次降低1OO元,但最低不低于160元;參保人員因精神病或艾滋病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住院醫療費用不計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參保人員,因病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住院醫療費用不計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等。
第二,報銷比例要考慮醫院等級和年齡結構。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一次性住院醫療費用,其數額在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扣除個人首先自付的費用后,由統籌基金根據醫院級別按比例支付。三級醫院為85%;二級醫院為90%;一級醫院92%;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簽訂了住院醫療服務協議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95%。在此基礎上,年齡越大的,根據年齡的增加而有所增加。比如年滿50周歲的增加2%;年滿60周歲的增加4%;年滿70周歲的增加6%;年滿80周歲的增加8%;年滿90周歲的增加10%。根據年齡增加后的醫療費報銷比例,不得超過100%;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住院醫療費報銷比例為100%。
第三,最高報銷限額。
所謂的最高限額就是醫療報銷的最高金額,超過最高金額以上的部分,不屬于醫療保險基金報銷的范圍。按照國發(1998)44號文件精神的規定,最高報銷限額為當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按照成都市的規定,一個自然年度內統籌基金為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比如2017年成都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5098元,那么2018年在成都市住院報銷的最高限額為260392元。也就是超過260292元的部分,醫療統籌基金不再報銷。對于超過最高限額部分,如果建立了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或是大病統籌制度的地方,可以通過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或是大病統籌基金來進行報銷。
綜上所述,凡是繳納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人員,退休后只要達到了當地規定的繳費年限,可以終身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對于退休人員由于年齡比較大,所以醫療保險比例比一般人員要高一些,年齡越大,報銷的比例越高。但是對于起付標準和最高報銷限額,除了100歲及以上的人員外,所有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員都是一致的,基本不會考慮年齡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