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中人是事業單位社保制度改革的先行者。那么為了彌補事業單位中人在改革過程中自己所受到的這個養老金待遇不足的問題,所以說設置了10年的過渡期,在這過渡期內退休的事業單位中人都可以獲得相應的過度補償養老金的待遇,所以說從一定程度上可以彌補他們,對于養老金待遇的損失和不足。
從而有利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那么從2014年10月份開始,我們都知道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開始繳納了機關養老保險從那時候起,所有的事業單位中人采用的養老金的計算辦法都是老辦法和新辦法相結合的原則來進行的,去高補低老辦法是采用2014年的基數確定的所,以說極大程度上影響了他們實際養老金的收入,所以說設置10年過渡期,并且擁有相應的過渡補償養老金的待遇。
在這10年過渡期之內,根據你不同的退休年限,所對應的補償比例也是有所不同的,比如說你是第1年退休,那么2014年所獲得的補償比例是10%,以此類推,每一年遞增10%,那么最終達到2024年,可以獲得100%的補償比例,所以說對于任何一個事業單位中人來講,基本上是可以獲得這部分補償養老金的待遇得,從根本上來講,可以彌補他們退休金的損失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