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1、催收的一種嚇唬手段
如果持卡人長期拖欠信用卡卡債,銀行會將催收直接委托給催收方,如果催收也是一直催收無果。那么就會采取一些嚇唬的手段,比如說已經向派出所報案,讓持卡人直接去派出所配合調查,更甚者還直接說要被拘留,讓準備點錢帶上。其實這些都是催收手段,持卡人完全可以不管。想辦法及時還款即可。
2、如果長期失聯(lián),銀行催收部門可能會委托派出所進行找人
這種情況就發(fā)生在比如持卡人拖欠了卡債后,長期失聯(lián),銀行找不到人,可能就會聯(lián)系持卡人戶籍地派出所,讓派出所協(xié)助查找,派出所會通過一些偵查手段找到持卡人,或者說直接通知持卡人家里人,讓持卡人去派出所配合調查。當然這種情況原則上也不會被派出所直接抓人,到派出所直接和銀行的催收人員溝通協(xié)商即可。原則上派出所也就是只是扮演一個協(xié)調處理的角色。
當然,說一千道一萬,目前而言,我見到的所有信用卡欠債的案例中。如果真的只是欠債一兩萬的情況,可能會被銀行直接納入呆帳或者壞賬。持卡人愿意還就還,不還隱含也不會強制要求你還。只是這樣會給個人征信記錄帶來終身傷害。
其次,信用卡如果欠款額度過大,原則上銀行都不會直接納入壞賬,會根據實際情況向法院起訴,要求銀行強制執(zhí)行。當然銀行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同意持卡人靈活還款,最終將欠款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