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貸款和抵押貸款都是銀行貸款的類型,既然已經分了類型,那說明這兩種貸款是不一樣的,但由于貸款的行為比較相似,導致有些朋友容易搞混兩者,那么質押貸款和抵押貸款的區別有哪些呢?
質押貸款和抵押貸款的區別有哪些?
1、提供的擔保物品不同
抵押的擔保物通常為不動產,比如房產土地等。質押則以動產為主,比如自己的存款單、所購買的債券等。
2、占管形態不同
抵押不轉移對抵押物的占管形態,仍由抵押人負責抵押物的保管。質押改變了質押物的占管形態,由質權人負責對質押物進行保管。
3、留置效力不同
抵押只有單純的擔保效力,而質押中質權人既支配質物,又能體現留置效力。
4、處置權不同
債務人無法按時償還債務,債權人對抵押物不具有直接處置權,需要與抵押人協商或通過上訴由法院判決后完成抵押物的處置;而對質押物的處置不需要經過協商或法院判決,超過合同的時間債權人就可以進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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