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下,目前各家銀行計息方式有所不同,一種是超期部分按照活期利率計算利息,另一種是按照自動轉存利率計算利息,二者利息差別比較大,下面具體講解一下。
首先,要看這筆存款在存入時,存款人是否勾選了“自動轉存”?如果勾選了,那么這筆1萬的存款,在原存期1年到期的當天,銀行業務系統就會按照當時的約定,連本帶利一起再次轉存下一個一年期(假定自動轉存仍然約定是1年),所以存款人2年以后再取款時,銀行就會根據具體存款時間分段計算利息,即滿2年的按照2個一年利率計算利息,剩余不足1年的按照支取日掛牌活期利率計算利息;滿3年的按照3個一年計算利息,剩余不足1年的按照支取日掛牌活期利率計算利息,以此類推,有一年算一年,最后支付總利息。
如果存款時沒有勾選“自動轉存”,有的銀行就只算第一個1年為定期,其余超期部分都是按照活期利率計算利息,無論你超期幾年都是這樣,這對于部分記性好忘性大的客戶來說就虧大了。
但是,也有部分銀行比較人性化接地氣,即客戶存定期時往往由系統默認為“自動轉存”,以防客戶忘記轉存而損失利息。所以,如果遇到這類銀行,雖然客戶沒有設置“自動轉存”,但仍然可以享受自動轉存的福利,有一年算一年,不足一年部分再按照活期利率計算利息。
為什么銀行不是全部默認自動轉存呢?在工作實踐中,實際上這種默認也是有利有弊的。有兩種不同觀點,一種是支持銀行默認自動轉存,以免客戶忘記轉存而損失利息;另一種認為不應該默認自動轉存,因為自動轉存后是按照定期存款管理,那么提前支取就必須出示身份證,比較麻煩。曾經就有客戶就提出意見,誰叫你自動轉存的?現在我沒帶身份證,影響我取款了!銀行也是惹火燒身,有口難言,索性有的銀行就按照規則辦事,公事公辦,利息損失了就自認倒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