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萬多塊錢欠債,只要你到法院起訴,法院肯定會受理,至于法院能不能要回來,還要看看你個人的訴訟情況。
第一,民事訴訟只要符合法定條件,法院就要立案受理。
民事訴訟案件,只要符合法定的立案條件,法院就會受理,比如有明確的原告、被告,受案法院有管轄權,有明確的事實等條件,法院就會受理。因此,民間借貸案件只要滿足以上條件,法院都會受理。雖然題主追債金額只有一萬塊錢,但是,只要你有請求、有事實,法院就會受理。當然,現在法院受理民間借貸案件都要審查一下原告是否為職業放貸人,只要題主不是職業放貸人,去法院立案就沒有阻礙。
第二,民事訴訟案件打的就是證據,你要有相關證據。
民間借貸案件原告可以提供借條以及相關轉賬記錄等證據,證據越全,法院判案的效率也會提升不少,畢竟這類案件只要證據坐實了,審理起來相對來說比較簡單,尤其這類涉案金額不大,且雙方沒什么爭議的話,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就可以了。因此,你要是向法院起訴,一定要準備相關的證據,越全面越好。
第三,法院作出判決后,要及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民間借貸案件最核心的是要到錢,也就是向法院及時申請強制執行,這是許多人忘記的步驟,許多人由于沒有請律師或者請的律師不負責,拿到判決書后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強制執行,導致超過了期限,再次申請時,法院不受理了,以至于吃了啞巴虧。因此,案件勝訴后,被告沒有在規定的履行期限還錢,一定要在2年內申請強制執行。
總之,如果你想去法院起訴追債的話,可以遵照我所寫,準備訴訟程序就可以了,最后,如果勝訴了對方沒有還錢,一定要及時申請強制執行。當然,能協商解決是再好不過的事情了,畢竟走到法院的話,費時費力,不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