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合伙公司中經常會遇到的問題。
不參與經營和管理,投資占50%,占股多少合適?
不參與經營和管理,投資占50%,占比就一定占50%嗎?其實不然,實際占股占多少跟投資占比一點關系都沒有,不管是否是“只出錢不出力”還是“既出錢又出力”。占比多少完全在于股東之間的“商量”。
這就像股權投資,股權是有溢價的,假設預期未來公司運營的會非常好,公司朝著盈利的方向走去,那么股權自然就會有很高的溢價;同理,假設不看好未來公司的發展,未來公司有虧損甚至不盈利的趨勢,那么可能在低的價格也沒有人愿意接手該公司的股權。
就提問者的提問而言,“出資占50%,只出錢不出力”應該占多少股權也完全在于商量,按照傳統慣例來說,這種合作方式主要有兩種運行機制:
1.只出錢的一方占50%;出錢又出力的一方也占50%,但是出力的一方每年計提一部分的工資,也就是以工資的形式補償出力的一方。
2.只出錢的一方占50%以下,比如40%;出錢又出力的一方占60%,這種模式實際是在以提高出力一方股權分紅的模式來補償出力的一方;
以上就是針對此問題比較傳統的股權分配方案。
但是也有例外,那就是可能只出錢不出力的一方占據的股權比出錢又出力的一方還多,這也是有可能的,比如“出錢不出力”的一方可能具備更強的危機處理能力,能在公司遇到重大事件或者拐點時做出“力挽狂瀾”的補救措施,這種情況下“只出錢不出力”分配更多的股權也無可是非。
總之,這是股東之間商量的結果,只要各股東都滿意,無所謂占股多少,跟出資額沒有多大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