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客戶,2007年大牛市背著家人賣房炒股,他老婆因此跟他離婚,90萬的房子分走40萬,他用50萬本三個月金炒到300多萬,她老婆悔不當初,帶著40萬回來給他一起炒,一個多月時間賬面總資產達到500多萬,還沒等指數到頂他決定不玩了,跟朋友跑去三亞投資酒店式公寓。30多萬一套的,一口氣買了12套。剩下的錢按揭買了兩套自住房。
2014年,他看到了牛市雛形,公寓賣了10套,加上一些存款工800萬本金進場,峰值炒到2000多萬,但是這次高點沒跑,賬面跌到1500萬才離場,但是也算接近翻倍了。
他當時覺得自己賣房炒股很成功,因為他認為樓市在2014年已經見頂,不過很顯然他判斷錯了。當時他沒有用這1500萬投資房產,而是留了500萬長期炒股,剩下1000萬用于各種投資,投資沒賺到多少錢,500萬炒股虧到300多萬。到2017年發現樓市大漲才急忙找到我們幫他做房產投資規劃,1200萬資金買了三套房,雖然到2019年時市值飆升至近2000萬,他想賣掉買股票,但是因為限售無法脫手。一直等到部分限售期過了以后才賣掉,他自認為自己是一個股市嗅覺靈敏的人,而且是一個膽大的人,所以在2020年4月份砸了1500萬追高五糧液和汾酒,年前剛賣掉,雖然沒說賺多少,但是看漲幅也估算個八九不離十了。
雖然這當中有樓市的不少功勞,但是按照2000萬作為財富自由的最低門檻,他單靠炒股也足以實現了。本金僅僅是一套90年代的老破大,賣房時他只是一個小旅館的小老板?,F在在三亞、深圳、青島、蘇州都有房產,深圳這套從入手到現在凈賺了至少500萬,還有幾千萬套現離場的現金。房子也折現的話,這些錢存銀行每年吃利息都有300萬打底了,妥妥的財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