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并沒有什么好的方法來識別出以套現為目的的公司來IPO,因為在公司上市之前,誰的臉上也不會寫著“上市之后就以套現為目的”,不過我認為公司上市審核的時候應該加大審查的力度,判斷公司的經營質量以及財務情況。
一般來說,越是公司經營質量差的公司,越是希望盡快通過公司IPO來進行套現,因為時間拖得越長,公司出現問題的可能性越大,所以更加希望在短時間之內得到巨額的利潤回報,于是上市就成為了很多公司盡快套現的方法,所以嚴格控制上市公司的質量,尤其是財務數據等方面進行嚴格的審查,發現經營質量較差的公司,終止它們的上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輕以套現為目的的公司來IPO,但是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因為股東有權來減持持有的股份,公司上市了,那么根據股市里面對應的章程,公司的股東是可以合理進行減持的,但是假如股東惡意利用自己減持的合法權利來套現,那么對于投資者來說就是巨大的損失,從法理上說減持股份是合規的行為,但是從道德上來說卻是嚴重對幾萬乃至幾十萬的股民不負責任。
公司上市,從股市里面融資到巨額的資金,公司用了這些資金來發展壯大,應該回饋投資者,應該讓股市里面的投資者享受到公司發展帶來的紅利,而不是像某些上市公司一樣當一個“鐵公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