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大家都覺得注冊制是個好東西,這里面最關鍵的一點就是注冊制可以讓那些原本需要包裝才能上市的公司現在不需要包裝就可以上市了,所以注冊制邏輯上是可以大幅度減少包裝上市行為的。
一、從“持續盈利能力”變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這個變化是顛覆性的,為何京東、美團這樣的公司都不能在A股上市,主要一點就是不能滿足連續3年盈利的要求,很多投資者一直詬病A股為何不能誕生偉大的上市公司,為何阿里、小米、騰訊這樣的公司不能在A股交易,讓投資者錯失這些企業發展的紅利?所以,這次證券法的修訂通過將持續盈利能力改變成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解決了大問題,哪怕那些持續虧損的公司,只有要持續經營的能力,一樣可以在A股上市,而A股獨有的st板塊也將成為歷史。
二、沒有了業績變臉的后顧之憂,上市公司自然就少了包裝造假的動力
以前要上市,盈利能力是一個關鍵指標,曾經有一段時間,上市公司的年利潤是發審委在審查企業是否過會的重要指標,創業板都曾經一度低于5000萬一年的都上不了,而創業板原本的規定是1000萬利潤一年就可以,可見競爭壓力之大,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很多上市公司只好在上市前拼命包裝,粉飾報表,然后成功IPO之后,就開始紛紛變臉,搞得投資人怨聲載道,也讓監管層顏面大失,同時也助長了不良風氣,尤其在互聯網產業快速發展的今天,很多企業的經營模式、商業模式與過去發生了非常大的變化,只關注盈利能力已經跟不上形勢發展了。
三、取消盈利的要求之后,信披監管一定要跟上
應該說,沒有了盈利的壓力,上市公司造假會大幅減少,但是包裝肯定還會有的,因為有些上市公司還要做市值管理,還要資本運作,而適度的包裝對企業的融資和整體形象都是必要的,所以投資者依然不能大意,監管層更是要更加嚴格的做好信息披露的監管,公司不盈利沒關系,但是必須如實、及時的披露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