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300169.SZ)于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出具的《關于對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2020〕39號)。
經查,2020年2月19日天晟新材開展投資者及媒體線上交流會并披露《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公司在交流會和披露信息中,表示前艙支架緩沖墊產品有望應用于特斯拉M3,相關樣品已經在試制階段,如果一切順利的話預計在今年6月份前后量產;為應對疫情,公司全面支持生產呼吸機配件,此產品主要應用于武漢火神山醫院、雷神山醫院、武漢其他醫院以及北京、上海、廣州的疫情定點醫院急需的氫氧霧化(呼吸)機;針對此次疫情,公司注重與醫療器械企業加大合作,為國內以及國際知名的醫療器械與設備廠家的核磁共振&CT、氫氧霧化呼吸機、重癥監護儀等提供核心零部件配套。
2月21日,天晟新材根據《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披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稱,前艙支架緩沖墊產品有望應用于特斯拉M3,相關樣品在試制階段。由于新興產業及大客戶的開拓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目前尚處試制階段,對公司業績影響尚不明確。
江蘇證監局稱,天晟新材披露的《投資者關系活動表》以及《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中未完整地介紹和反映前艙支架緩沖墊產品、提供呼吸機配件等業務實際情況以及對公司業績的具體影響。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該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天晟新材主要從事高分子發泡材料的研發、生產與銷售業務,公司于2011年1月25日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