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對客戶的征信進行查詢,主要是在以下兩個環節時進行:
1、貸款審批時。當個人的貸款資料在信貸系統中錄入完成后,客戶經理會聯動查詢客戶的征信。這個時間,一般是在房貸申請材料全部齊全后的一周內,具體的時間得看經辦支行的工作效率。在這期間,一定要保證不新增大額信用卡透支、不新增任何形式的個人貸款、按時歸還各類債務(包括信用卡、花唄等等),否則會影響征信,進而影響收入還債比等指標的計算,影響房貸的正常審核。
2、發放貸款前。關于這點,各家銀行的規定略有不同。我之前所在的銀行要求,在查詢征信后三個月內放款的,放款前不再查詢征信;否則,就要重新查詢征信,來確定當前的信用狀況是否有重大變化。在當前形勢下,各家銀行的房貸額度越發緊張,放款速度勢必變慢,二次查詢征信的情況也將增多。因此,不要以為審批通過了、接到銀行的貸款核實電話了,就萬事大吉;一定要等到完成放款后,再做可能會產生信貸關系的事務。
此外,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強烈建議大家,在買房交首付款前,自行查詢征信,同時攜帶收入的證明材料(比如工資流水),帶著去售樓處讓相關專業人員預審,看能否順利貸款、貸款額度是否符合預期等,以此減少后期因無法貸款帶來的退房退款等一系列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