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我國法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法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托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
上海公積金貸款二套房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應認定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1)本市申請人家庭在本市名下無住房,但有1次已結清的公積金史上貸款記錄;
(2)本市申請人家庭無公積金史上貸款記錄或有1次已結清的公積金史上貸款記錄,在本市名下僅有1套住房或根據公積金貸款房屋套數認定相關要求認定為僅有一套住房的、且申請人家庭人均所擁有住房建筑面積不高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
(3)異地貸款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無住房、在全國有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或者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購買第二套符合改善型認定條件的。
符合以下情形的,停止發放公積金貸款:
(1)已有2次公積金史上貸款記錄的申請人家庭;
(2)購買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申請人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