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這些社保新規將實施:具體有哪些?社保網小編為您整理了以下最新資訊供您參考。
5月起這些新規將實施
1.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延續至明年底
據社保網小編了解,自2023年5月1日起,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方案,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在省(區、市)區域內,單位及個人的費率應當統一,個人費率不得超過單位費率。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有關實施條件,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方案,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
2.舉報有人社保掛靠代繳等情況,最高獎勵10萬元
2023年5月1日起實施。
舉報獎勵標準,根據查證屬實違法違規行為所造成的社會保險基金損失金額,按照一定比例進行計算,最高額度不超過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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