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養老金2022年最新消息調整方案如下:
(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
(2)在(1)項調整基礎上,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再增加1.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同時,以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再增加1.4%。
(3)在(1)、(2)項調整基礎上,對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對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5元。
(4)在(1)、(2)和(3)項調整基礎上,對艱苦邊遠地區(桑植縣、江華瑤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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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標準
1.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待遇支付終身。
2.人員月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含息)÷139]。
3.人員繳費累計超過15年的,每增加1年繳費,其基礎養老金每月增加1元(不含補繳年限)。
4.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5.湖南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1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