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我們現在繳納的五險主要的用途就是為了其中的養老保險跟醫療保險,養老保險顧名思義就是說我們老了退休之后能領取到的保險金,養老金會按照普通人所能活到的年齡進行逐月領取,可以說是活得越久那就越值,但是如果剛退休甚至沒有退休就去世了那我們繳納的保險該怎么辦呢?如果繳納社保退休之后剛領一年的社保就去世了,里面的錢怎么辦?
我們都知道職工繳納社保的時候是跟著公司來的,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之時會按照一定比例扣除部分當作個人繳納的社保,公司繳納大部分社保,這一部分其實就是區分出來兩種,一個是繳納的部分進入了個人養老賬戶,還有一部分是進入了統籌養老金賬戶。
社保中個人賬戶的部分是可以由繳納人的法定繼承人來繼承這部分的資金,假設我們繳納的社保基數為5000元個人繳納大約為1000元每月,共計繳納15年的最低標準,如果到了60歲退休的年齡剛好沒有領取就去世了,一個月都沒有領取的情況下,養老金是按照139個月的計發標準來計算的,此時我們養老金的余額剛好就是139月X1000元=139000元,這一部分的錢將會給到去世人的法定繼承人。
社保賬戶中有一個醫療賬戶,大家在平時繳納保險的時候社保機構會在你繳納完后,在你的社保卡醫保賬戶中存入幾十塊到100塊左右不等的金額,這個錢主要是用于我們平時購買藥品的時候使用,雖然每個月幾十元并不算特別多,但是連續繳納15年以上的賬戶如果未使用也差不多有過萬的余額了,這些錢我們可以在退休人員去世后一次性取出來。
社保喪葬費撫恤金的發放,我們社保中在一個人去世后我國會一次性發放一定的金額作為去世人員的喪葬費,正常情況下喪葬費為3-5個月的養老金,北京地區的話是一次性發放7000元,還有就是撫恤金這個看當地的一個標準那重慶市舉例為15個月的基本養老金,部分地區可以達到20個月的基礎工資,如果基礎工資為2000元那樣最終得到的錢是2000元X15月=30000元。
去世后可以額外領取一個月的養老金, 按照社保部門的法定去世人當月的養老金是可以正常領取的,但是次月的錢就無法再次領取了,如果隱瞞人員去世時間的話屬于違法行為的。
其實對于我們普通人來說社保無疑是最好的養老方式了,五險中的無論是養老醫療還有失業都有他的用途,醫保可以報銷我們住院的80%的費用,但是現在很多年輕人不愿意去繳納社保,認為這樣每月發的工資會少很多,其實社保的主要作用就是在年輕時為自己積累資本,等以后需要用的時候就會感受到真正的實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