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從某種角度上講,下鄉知青也算是有國家補貼。
按照國家規定,下鄉知青的工齡從其檔案中記載的上山下鄉時間開始計算。知青就業以后,相應的工齡連續計算。相對而言有一些十四五歲就下鄉的知青,他們的工齡會比正常就業要早一些。不過,知青回城以后沒有實現就業的待崗時間,不計算連續工齡。
這種做法,實際上已經區別于農民,畢竟農民沒有職工檔案和連續工齡,也沒有退休制度。相應的養老待遇,農民是由生產合作社提供基本的糧食保障。而退休以后,可以領取退休費或養老金。
70年代,我們國家還沒有實施養老保險制度,連續工齡是決定我們退休待遇的重要因素。比如說1978年《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只要連續工齡滿10年以上,達到規定年齡就可以退休。相應的退休費待遇跟連續工齡相掛鉤,工齡越長計發比例越高。
1991年我國實施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后,連續工齡的作用更加重要。養老金待遇更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視同養老保險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作為視同繳費年限,除了計算基礎養老金,也還會計算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跟社會平均工資相掛鉤,還跟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或者視同繳費指數掛鉤,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更好。
比如按照山東省的養老金方案,平均繳費指數是1的情況下,每多一年視同繳費年限,可以多領取1%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基礎養老金,再加上1.3%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過渡性養老金,合計是2.3%。2020年山東省養老金計發基數為6573元,相當于多一年工齡多發養老金150元。
退休以后養老金調整時,是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三種方式進行。掛鉤調整主要包括繳費年限掛鉤和養老金水平掛鉤,工齡越長,當然也越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