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還沒有領完的錢,由繼承人繼承。
先提示一點:在去世人生前的“五險”中,只有養老金的個人賬戶余額是可以繼承的,其他四險,均不可繼承。
以下分三部分解釋一下:
“五險”的性質
五險包括了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
其中:
醫療保險不屬于財產性質,屬于人身性質。醫療保險,采取的是出險支付(例如,用醫??ㄙI藥)、或者報銷制度(先行支付,后報銷)。醫療保險分為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去世之后若在個人賬戶有余額,可以繼承;無余額,不可繼承。
失業保險,針對的是符合失業判定條件的人,失業期間可以領取。不失業,不“出險”,不領取。
生育保險,顧名思義,與生育掛鉤。不生育,不領?。簧?,領取。不涉及繼承問題。
工傷保險同理。因公發生意外,給付;不發生,不給付。
養老保險,屬于先繳存(可以簡單理解為強制性的預先儲蓄)、后領取,用于晚年生活上經濟來源的一部分。所以,預先繳存部分,當然是可以作為個人財產,可以繼承。
養老保險的特征
養老保險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特征:養老保險有兩個賬戶,一個叫個人賬戶,一個叫社會統籌賬戶。其中,個人繳納部分納入個人賬戶,單位繳納部分納入社會統籌賬戶。
在滿足領取條件之后,每個月先從個人賬戶和社會統籌賬戶中分別支?。▋蓚€賬戶支取額度的算法不一樣,有興趣的可自行查閱),等到個人賬戶中的錢領完之后,再全部從社會統籌賬戶中領取——所以,養老保險,是可以一直領到人去世。
而個人財產,指的是個人賬戶的錢。所以給出題主的結論是:
人去世之后,個人賬戶中如果還有余額,這部分余額由其繼承人繼承。
重要提示
要注意:養老保險中的個人賬戶部分,其中婚后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依據參見最高院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一條)。
也就是說,在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中,首先要區分出哪些是婚前的、哪些是婚后的?;楹蟛糠郑话雽儆谠谑琅渑紓€人財產,剩余一半作為遺產,發生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