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是從2014年10月起繳費,所以如果期間未繳費就需要補繳。
大家好,分享社保知識,我是,現在事業單位搞養老金清算,之前工資都扣錢了,為什么還要補繳?
按照我的理解,因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從2014年10月1日起改革,之前是財政負責養老金,個人不用繳費,但是這種雙軌制就終結了,不用繳費好日子過去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從2014年10月起就要進行繳費了。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跟企業職工一樣也是8%。
當然,由于國家出臺的改革文件是在2015年初,各地落實文件出臺時間是要更晚一些,所以可能會造成了一個時間差,有一個真空期,可能導致從2014年10月起到你們當地出臺正式文件正式落地之間沒有繳費。
所以,需要補繳從2014年10月起到正式落地實施之日的養老保險繳費。這是預估的可能的情況。
一般來說,2014年10月1日前是視同繳費年限,沒有實際繳費,所以不大可能是補繳2014年10月之前的繳費。
當然,如果不是這種情況,你可以進一步咨詢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相信請他們會給你一個準確的解釋和答復。再不行也可以給社保部門打電話咨詢,12333社保熱線是一個不錯的東西。
總之,大概率是補繳的2014年10月1日起到你們當地正式開始繳費期間的養老保險。既然讓你補繳,意味著你正式繳費時間比較遲,所以也是無可厚非的,配合繳費就是了,單位一般情況是不可能搞錯的,也不必想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