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的意義在于給不確定的未來,對可能到來的風險,給自己和家人一份保障。這個在小編看來,購買保險是十分有必要的。
有的人會說,保險這不賠那不賠,買保險干什么?小編只想說,如果你嚴格按照保險合同相關條款約定執行,保險公司是不可能存在不理賠這回事情的,如果有這樣的情況發生,一個投訴,銀保監會幫你做主的。就那小編的一個親戚舉例子,買了意外險,合同條款上規定了,意外被狗咬傷,用國產藥物可以賠償,結果這個親戚在醫院用了進口藥物,保險公司拒賠,她就成天嚷嚷保險公司不賠,保險公司是騙子。不按照合同條款,保險公司怎么可能給你理賠呢。
有的人會說,我收入低沒錢買保險。其實這個觀念是錯的,越是收入低的人越要買保險。一旦身患重癥失去收入,那么一個家庭就垮了,收入低的人更需要保險,因為保險最大的特點就是高杠桿。但是我們的現實中,越有錢的人越是買保險,因為他們有這個財商,相信保險的作用;越是沒錢的人,越不買保險,認為保險沒用,這實在是一個比較可悲的現象。
在購買社保的前提下,配置健康保障類的四大險:重疾險、意外險、醫療險、定期壽險。選擇消費型,保障到70歲,大概一年只需要1萬元左右的保費,卻給自己帶來幾百萬的保障,這么高的杠桿卻沒多少人知道。
根據2014年的統計數據,中國人購買商業保險的比例不足3%,而同期的歐美發達國家購買商業保險的比例超過70%。雖然購買商業保險的意識這幾年逐步增強,但是比例相較于歐家仍然要低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