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綦江區人社局對文龍街道一定點藥店的違規經營行為開出了295元的罰單,以此警示相關定點藥店不得再犯類似 不向消費者提供購買醫" /> 近日,重慶市綦江區人社局對文龍街道一定點藥店的違規經營行為開出了295元的罰單,以此警示相關定點藥店不得再犯類似 不向消費者提供購買醫"/>
近日,重慶市綦江區人社局對文龍街道一定點藥店的違規經營行為開出了295元的罰單,以此警示相關定點藥店不得再犯類似 不向消費者提供購買醫保用品真實數據 的錯誤。
前些天,市民劉女士因感冒閱讀yinhang123.net,前往文龍街道某藥店用醫保卡刷卡購買醫保藥品,銷售人員拿給她的藥為感冒藥銀 行 利 率,而消費清單上顯示的卻是另外的產品名稱,劉女士擔心如果買到假藥造成傷害無法找店家理賠銀 行 貸 款 利 率 網,要求藥店據實出具所購藥品的真實品名,無果,便一紙投訴到區人社局督查稽核科。
接到投訴后,該局經向消費者、藥店多方調查核實原文www.yinhang123.net,發現群眾反映的情況屬實:劉*藥店出售的藥品名稱與上傳至金保系統的藥品以及消費清單上的藥品確實不相符。藥店的經營行為違反了《重慶市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 第十六條之規定: 乙方銷售‘醫保藥品’,應實時向甲方傳輸參保人員實際購買‘醫保用品’的真實數據,乙方不得私自修改上傳數據 。根據《協議》違規處理辦法第一條第三款規定,該區人力社保局對藥店涉及的違規費用59元予以追回,并處違規費用5倍違約金,即295元。
該區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提醒廣大市民,在定點藥房刷卡購買醫保用品時,務必要求藥店如實出具消費清單,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