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7:51:00 來源:網絡投稿
“那我買保險有什么用!”,每次看到這種語言,只說明一個結果:買保險的人,認為自己買了一份保險,這份保險就是全能險,上能飛天,下能入地!這種人和那些罵“你生不出兒子,娶你回來有啥用?”的人,是一類人!
準確的說法應該是:買了商業三者車險,不賠丙類藥,是否合理?
我國的醫保是把藥物分為甲乙丙三類的,其中甲類藥是最常見的,最普通的藥;乙類藥大都是比價好點兒的藥,也有部分進口藥;而丙類藥就完全是醫保都不管的藥,非甲乙類的,大都歸類為丙類。醫保報銷中,甲類全保,乙類部分,丙類不管。
正因為醫保這樣報銷,所以,我們國家的很多保險,理賠中就明確寫明了,只報銷醫保用藥,也就是甲乙兩類。
而在商業車險的三者險中,也明確寫了要扣除一定的自費藥不賠比例,這里的自費藥指的就是部分乙類用藥和全部的丙類藥。
不賠丙類藥的車險是否合理?
很明顯保險公司是怕傷者在醫院給醫生說,“對方有保險公司賠,給我的藥往好的用”。其實就“三者險”的定義來說,單獨將某種分類的藥列為免賠或者少賠,有違三者險的實際應用場景。
大部分打三者險理賠官司的,用的理由都是:三者險約定用藥免賠范圍,屬于減少保險公司理賠責任的條款。大部分時候保險公司并沒有把這種減少理賠中的條款告知投保人,所以這種條款在司法判決中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