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十年代出生的工人,他們有交過養老保險嗎?對于這個年代出生的退休工人,實際上只要是在全國社保制度統一建立之后,他們都是交過養老保險的,一般情況下最晚的地區是不超過1996年,全國統一就建立了社保的繳費制度,那么也就是說1996年還沒有退休的人群,可能都參加過養老保險的待遇。
如果你是1950年出生的人群,那么實際上到達60歲的法定退休年齡,是需要到2000年。2000年已經趕上了交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制度,所以說對于出生較晚的人群可能會趕上,但是如果1945年之前出生的人群相對來說會比較困難一些,因為那個時候他如果說已經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正常辦理退休的話,是不需要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
所以這個事情還是要因人而異,因事而異,因為退休年齡也是有所不同,只有男性到達60周歲,大多數女性50周歲就可以退休,所以說他們很有可能絕大部分群體是趕不上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但是那個時候有退休制度,基本上只要自己有工作單位都可以獲得一份退休金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