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后銀行不積極走法律程序,主要還是基于時間和資金成本等考量,理由如下:
第一,信用卡欠款都是小額欠款,如果那么多信用卡欠款人,銀行都去法院起訴,銀行不僅會疲于奔命,也會增加法院的工作量。
現實生活中,信用卡欠款基本上都是小額欠款,幾千以及幾萬的欠款較為常見,這類欠款采用催收的方式較為簡單方便,省時省力。如果這類欠款都要采用去法院起訴的方式催討,顯然是不現實的,畢竟這類信用卡欠款實在是太多了。如果都去起訴的話,銀行工作人員不僅吃不消,整個法院系統其它案子也就不要審了,全部開足馬力審這類案子,這顯然會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所以明顯是不現實的。
第二,即便是幾萬以上欠款數額比較大的信用卡欠款,催收還是優先的。
如果信用卡欠款數額較大,銀行一般首先采用電話催收的方式,打電話聯系欠款人,通知其還款,如果電話聯系不到本人,銀行還會派專門人員上門拜訪、調查情況,甚至于銀行還會委托第三方催收機構催收。銀行為什么不直接起訴?這是因為,催收是最簡單的方式。銀行要是起訴的話,還要支付律師費和訴訟費,而且案子進入法院立案開庭到執行要消耗掉大量時間,這對銀行來說是一個費時費力的買賣,不劃算。因此,除非采用催收方式無果后,銀行才會選擇去法院起訴。
第三,催收也是風險控制的最后一道關。
催收作為銀行體系中風險控制的最后一環,有其特殊的地位。大多數銀行都有催收工作人員,有標準的業務體系,相對來說比較成熟,所以催收是一個不可缺乏的風險控制措施。
總之,銀行采用催收,還是基于成本因素的考慮,畢竟花最少錢和時間辦最大的事情,在哪兒都說的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