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申請將手中持有的基金單位按公布的價格賣出并收回現金,習慣上稱之為基金贖回。下面是理財小編整理的,歡迎閱讀!下面是理財小編整理的關于如何掌握基金贖回的方式與程序,歡迎閱讀!
基金贖回的含義
贖回(Redemption)又稱買回,它是針對開放式基金,投資者以自己的名義直接或通過代理機構向基金管理公司要求部分或全部退出基金的投資,并將買回款匯至該投資者的賬戶內。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的贖回,就是賣出。上市的封閉式基金,賣出方法同一般股票。開放式基金是以您手上持有基金的全部或一部,申請賣給基金公司,贖回您的價金。贖回所得金額,是賣出基金的單位數,乘以賣出當日凈值。
基金的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銷機構。基金投
資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營業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1、某筆贖回導致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000份時,余額部分基金份額必須一同全部贖回。
2、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對申購的金額和贖回的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體及基金管理人網站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基金贖回的方式
1.全額贖回
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兌付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程序執行。
2.部分贖回
基金管理人將以不低于單位總份額10%的份額按比例分配投資者的申請贖回數;投資者未能贖回的部分投資者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應做出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的明示。注冊登記中心默認的方式為投資者取消贖回。 選擇延期贖回的將會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贖回,直到全部贖回完畢為止。
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未獲贖回的部分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個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無優先權并以該開放日的基金單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 發生巨額贖回并延期支付時,基金管理人通過招募說明書規定的方式(如公司網站、銷售機構的網點等),在招募說明書規定的時間內通知投資者,并說明有關處理方法,同時在中國證監會制定的媒體上進行公告。
基金贖回的程序
1.機構投資者:
(1) 填好的《開放式基金贖回申請表》,并加蓋預留印鑒。
(2) 乘以乘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卡;
(3) 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
2.個人投資者到直銷點辦理贖回業務應攜帶以下材料:
(1) 本人或代辦人身份證件原件(身份證、軍人證或護照);
(2) 乘以乘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卡;
(3) 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贖回申請表》。
3.注意事項
(1)、投資者應按《乘以乘以基金招募說明書》規定的程序辦理相關事項。
(2)、一個投資者在一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開立一個基金賬戶。
(3)、直銷網點首次最低申購金額一般有固定的限額(單位為人民幣),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一般也有限額,并且不設級差限制。(但已在任一銷售網點認購過該基金單位的投資者不受首次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
(4)、贖回的最低份額一般有固定的限額(單位為人民幣),并且不設級差限制,基金持有人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單位贖回,但某筆贖回導致在一個網點的基金單位余額少于一定份額時,余額部分基金單位必須一同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