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開戶辦新卡,沒有工作單位而拒絕為你辦理銀行卡其實是違規的,這其實簡單來說是銀行為了規避風險不作為的表現!
隨著科技技術的高速發展,為加強支付結算賬戶管理,避免個人或單位在銀行機構、支付機構開設賬戶被犯罪分子實施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活動,國家一些部門其實在很早之前就做了一系列的辦法:手機強制實名、ATM取消非同名實時轉賬、ATM取消無卡存款直接存款(有些行目前更改為刷臉、機讀身份證等等一些強實名),但是就目前而言有很多人法律法規意識薄弱,不知道出租出借賬戶的危害,為了那點錢而使自己的信用留下一生的污點!言歸正傳下面來說說銀行開戶:
一、審核客戶身份信息
機讀證件確保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聯網核查人臉識別,有需要的時候可以進一步提供輔助證件,有代理人的也需要登記代理人信息(對于代理開戶一般為嚴控)!
二、核實客戶開戶意愿
通過其年齡、職業、身份歸屬地、著裝、行為等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判斷其開戶意愿是否真實!對于一些:回答問題含糊不清、按照他人指令操作、、頻繁開銷、集中開戶等會重點關注!電子渠道限額與大額安全介質也是嚴控制!
三、簽訂承諾書,定期回訪
客戶與銀行簽訂告知書、承諾書,銀行網點告知客戶買賣賬戶的風險,定期進行電話回訪,對于一些拒接電話、不配合回訪、有可疑情形的客戶會被暫停非柜面渠道!
題主如果只是無業或者自由職業,而開立銀行卡是為了正常的生活所需,個人認為銀行是沒有理由拒絕,也不應該拒絕,現在自由職業的人那么多,那豈不是都不能辦理銀行卡!當然如果辦卡通過了,你就覺得高枕無憂隨意支配,那也是不可能的。出現以下可疑特征也會被銀行管控:
一、資金集中轉入,分批轉出;資金分批轉入,集中轉出
二、資金快進快出不留余額,短期內交易次數明顯增多
三、賬戶整天交易,在夜間也交易頻繁
四、長期未用突然頻繁交易
五、賬戶小額試探后出現大額或者頻繁交易
六、交易備注特征明顯!比如:會員、等!

如果被查實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等等犯罪活動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規定,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發(2019)85)第二條第九款規定,可以對涉電信網新型違法犯罪的賬戶及其所有人或所屬單位實施懲戒,5年內暫停涉案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并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并將涉案賬戶的個人和單位借息移送金融信息基礎數據庫并向社會公布!總得來說:只要個人名下一張銀行卡涉案,5年內就不能開新戶,禁用手機支付,買個菜都只能給現金,所有業務都得去柜臺辦;同時計入個人征信,基本告別信用卡和房貸車貸。所以,千萬不要出借出賣自己的銀行卡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