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法院凍結銀行卡肯定會出具相關手續的,而且會分別送達銀行、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
最高法關于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和凍結財產是這樣規定的,其中第一條,即法院查封、扣押和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并送達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這里的申請執行人,也就是通常說的原告;而被執行人即是被告人或持卡人。
由此可見,一筆存款的凍結至少需要三個程序:一是法院受理案件后,需要原告提出凍結申請,不申請一般不會凍結;二是法院根據原告申請作出凍結裁定,再進入凍結執行程序;三是通知銀行協助執行凍結。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案件當事人和銀行會分別收到法院送達的相關手續(法律文書),作為原告和被告(被執行人或持卡人)就會收到“凍結裁定書”。當然,作為持卡人不可能事前就收到凍結裁定書的,因為為防止被執行人轉移隱匿財產,逃避債務,而損害債權人利益,所以司法機關只能是事后(凍結后)才會送達,而不會事前通知被執行人;而作為銀行,除了收到凍結裁定書以外,還需要法院提供“協助執行凍結通知書”,以及工作人員身份證件、聯系方式等等。
雖然目前很多銀行接入了法院網絡查控系統,但凍結的手續與現場凍結差別不大,也是需要書面通知案件當事人和銀行的,只是提高了工作效率,以及更加有效防止被執行人轉移隱匿財產而已。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如果持卡人沒有收到凍結裁定書,不知道銀行卡被凍結原因、時間和金額等,該怎么辦呢?至于沒有收到裁定書的原因很多,比如你的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或沒有到送達的最后期限等等,就不多講了,這里重點講解如何了解銀行卡被凍結的真相。
可以通過三種途徑去查詢了解:一是到開戶行查詢,即當你發現銀行卡不能使用或被凍結時,你應該立即到開戶行咨詢,銀行會告訴你被凍結的大致原因,以及凍結金額、凍結時間等;如果銀行不清楚具體原因,還可以到法院立案庭具體咨詢,他們會告訴你詳細原因的,以及如何解凍等;三是可以通過網絡自助查詢,即進入“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通過自己的身份證號碼進行查詢,但這里主要是了解自己是否涉及訴訟案件。所以,要了解被凍結的具體原因,還是到銀行和司法機關比較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