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9 14:33:27 來源:網絡投稿
首先一戶多宅房屋確權和戶口、分戶沒有關系。
只要在農村你有房屋都會給你進行確權。有很多人已經在城里買房,戶口也已經遷出農村,但是其在村里的房子依然可以正常確權到自己名下。
一戶多宅的情況在農村很普遍,雖然一戶多宅但是想要分戶卻是難上加難。
舉個例子來說:一家人中有兩個兒子,父母通過村委會申請購買了宅基地,給兩個兒子分別蓋了新房現都已成家。目前想要將戶口分開,卻碰到了重重困難。先去村委會咨詢情況,村委會給的答復是“我們不管分戶的問題,直接去鄉派出所申請分戶”。跑到派出所辦理那邊給到的答復是:“需要村里給開具證明,證明你符合分戶的條件,或者拿兩個宅基地證就可進行分戶”這就把人們給難住了。現在拿不出宅基地證,在農村基本上有宅基地證的都是上個世紀辦理的,近20多年新蓋的房屋,雖然都在村委會通過正常手續登記、備案,但是沒有宅基證。
這就涉及到了目前正在火熱進行的房屋確權。我們再將分戶的問題到村里反應,村委會答復:“證明我們沒辦法開,房屋已進行確權了,等確權證下來了再分戶吧。”這個分戶的問題就只能就此擱置了。
為什么想要分戶就必須要有宅基地證呢?戶口要分開勢必要落戶,分開的戶口落到哪里呢,這就必須要求戶主名下有房產才能落戶,要不然就會出現一房多戶的情況,后續一旦涉及經濟補助等等之類的問題就分不清了。不管是宅基證也好還是村里的證明材料只是為了證明你在村里有房產,戶口分開之后有地方可以落戶。
想要分戶必須有房屋產權證,房屋產權證得等到農村房屋確權手續辦完才能發放到農民手中。但是房屋確權沒有要求一戶多宅的必須分戶才能確權,如果有這種要求的話是要逼死老百姓嗎?需要有A才能辦理B,去辦理A時,又要求必須拿出來B。這簡直就是荒唐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