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多慮了。銀行下設的分支機構,都不是獨立的法人。也就是說,對外承擔債權債務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的,只有總行,總行才是唯一的法人。總行下設的分行或支行是授權代理人,被授權代表總行辦理業務活動。這點類似總公司和分公司的關系,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不是獨立核算的經濟主體。
因此,不管你的存款存在這家銀行的哪個分支機構,都是這家銀行對你的負債。銀行分支機構不會倒閉,只會被撤銷或者遷移,倒閉是總行的事。如果這家銀行總行倒閉,其分支機構才會倒閉。
再說,不要以為存在總行與存在分行有什么不一樣。網友可能不知道,銀行總行都只是一個管理機關,沒有對外營業的職能。承擔存貸款業務辦理的,是這家銀行的營業部,而營業部和分行的營業網點的性質是一摸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