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相繼出現“原油寶”事件,以及兩家銀行的活期智能存款被清盤消息,在金融業引起不小震動,由此有人開始關心大額存單的風險問題,說明風險教育正在深入人心,是好事。
大額存單有風險嗎?肯定有,毋庸置疑,從法律意義上講,本息超過50萬部分就是風險點。
首先,我們從本次“原油寶”和“智能存款”事件中,可以看出一些問題,即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無論大銀行還是小銀行,他們的金融產品都時刻與風險為伴,這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屬性之一,不可避免。遇到小風險也就是皮肉之傷,但是如果遭遇重大風險,完全有傾巢之覆的可能,沒有誰敢說100%安全穩健。
那么儲戶的存款利益靠什么來保障?簡單說有兩大靠山,一是靠存款行的穩健經營。只要經營正常,無論大額存單還是普通存款,都保證“存款自愿取款自由”,提前支取按照活期利率計算利息,到期支取本息一次性付清,這些都是寫進《儲蓄管理條例》和《存款保險條例》的,沒有必要人為擔心。
第二是在極端情況下,依靠法律保障。監管法規《大額存單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指出,大額存單屬于銀行一般性存款,計提存款準備金,并適用于存款保險條例,吸收存款的商業銀行必須繳納存款保險費,為大額存單提供存款保險。但是,又明確指出最高償付限額為50萬,從法律意義上為儲戶存款制定了保障底線。
那超出50萬部分又怎么辦?存款保險條例同樣給出了明確答案,即在清算財產中受償。什么是清算財產,以及怎么分配?根據企業破產法,清算財產是指用于清償企業無擔保債務和分配給投資者的財產。企業宣布破產,一般都是遇到嚴重資不抵債等重大信用風險,本來可用資產就不多,況且還有其他優先支付項目,比如所欠稅費、員工工資和清算費用等。所以,如果遇到這種情況,超過50萬部分償付率肯定不高,甚至可能一分沒有,這就是大額存單的風險點所在。
當然,因為目前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總體運行穩健,監管和預警制度也在不斷健全,銀行業金融機構也涉及面廣,影響大,要說真正走到破產倒閉也不容易,監管也不會輕易允許。近幾年來,先后分別出現包商銀行,恒豐、錦州銀行以及甘肅銀行等問題銀行,但紛紛及時被“改名換姓”,重大股權變更,以及高管的徹底“洗牌”等大招一一破解,因此沒有必要將銀行風險無端擴大化,理性看待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