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錢定期存到利率高的地方,利息收益會高一點。
這么說,絕對沒毛病。但是,給人感覺怪怪的,好像犯了什么邏輯上的錯誤。
我們從問題下手,仔細分析一下的話,應該可以發掘出以下幾點:
第一,銀行存款利率并不是鐵板一塊。
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進程,現在商業銀行有比較大的自主權可以為銀行存款利率制定價格。也就是說,不同的商業銀行基于不同的市場競爭策略,可以給儲戶提供高低不同的存款利率條件。
比方說,工農中建交和郵儲等六大國有銀行,給普通儲戶提供的存款利率就比較低。而地方性的、規模小的銀行,例如城商行或者農商行、信用社、村鎮銀行等,就可以給普通儲戶提供較高的存款利率。
第二,收益與風險的關系。
對于金融資產的收益,一般而言是與其風險性成正比的。
這一點,在選擇把錢存銀行與投到其他高風險的領域時會有所體現,在選擇存到不同的商業銀行時也會有所體現,在選擇收益率不同的金融產品是什么還會體現。
解釋一下,一個人可以把錢拿去民間借貸獲得高利息,也可以存在規模小的銀行獲得偏高的利息收益,還可以存在國有大行和全國性股份制銀行獲得較低的利息。之所以有這樣的結果,都是對投資者承擔不同的風險所進行的補償。
當然,銀行存款的安全性有存款保險制度進行保護,在50萬元的額度以內可以認為是100%安全。這一點,應該是銀行業最令投資者感到放心的地方。
所以,如果追求資金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平衡,選擇地方性的城商行、農商行、信用社、村鎮銀行以及部分民營銀行、互聯網銀行,選擇它們發行的創新型存款、智能存款等產品,應該可以達到年利率4-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