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和表面上,當然是中行拿出自己的收入來承擔,也就是從中行的利潤中來。
就按現在傳出來的消息,這次原油寶總虧損達到了100億人民幣,其中客戶虧損達42億元,中行穿倉金額是58億元。但是中行疑似承諾對投資金額不到1000萬元以下的投資者,按照合同賠償20%的保證金,就是最多中行賠償42*20%=8.4億,這樣加起來一共是大約65億
3月27日,中行發布了2019年年報,中行2019年全年實現營業收入5500.10億元,比上年增長9.17%,歸屬母公司所有者凈利潤1874億元。
也就是說,65億只占中行2019年收入的65/5500=1.18%,或者中行2019年利潤的65/1874=3.46%,這點錢,對中行真不算什么。
問題是,這樣公平嗎?
對于散戶來說,賠了那么多,只返還20%,公平嗎?對于大戶來說,超過1000萬就不返還,999萬就返還,公平嗎?對于投資中行股票的股民,減少利潤意味著減少分紅,公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