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毅報道
我國支付服務市場的改革開放按下了加速鍵。
近日,中國央行正式發布外商投資支付有關事宜公告——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8)第7號(以下簡稱《公告》),明確外商投資支付機構準入和監管政策。
據悉,《公告》遵循鼓勵公平競爭、促進市場開放、防范業務風險、保障信息安全的原則,在商業存在、業務系統、信息保護等方面對外商投資支付機構提出要求,給予其全面國民待遇,進一步完善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管制度。而且,《公告》將與《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共同構成內資、外資支付機構的監管框架。
在業內人士看來,改革開放一直是我國支付服務市場發展的主基調,《公告》的出臺有利于加速我國金融對外開放的進程。但另一方面,隨著外資“挑戰者”越來越多地進入國內市場,有市場人士表示擔心,我國“本土”的第三方支付市場巨頭支付寶、微信支付等,是否會迎來更多的挑戰?
改革開放是支付市場發展主基調
近年來,我國支付服務市場迎來了大發展。通過業務及技術革新順應消費轉型升級趨勢,非銀行支付機構滿足了社會公眾多樣化的支付需求,在小額零售支付服務領域發揮了重要補充作用。國內一些大型支付機構也已經“走出去”面向全球客戶提供支付服務。與此同時,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程度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外資機構表示希望進入我國支付服務市場。
記者注意到,2015年4月,國務院就下發了《關于實施銀行卡清算機構準入管理的決定》,批準放開銀行卡清算市場,彼時已經吸引維薩(VISA)、萬事達(Master-Card)以及美國運通等準備參與中國市場。而本次《公告》其實可以說是,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外商投資支付機構的準入和監管要求。
據央行相關負責人介紹,相關的準入和監管主要是:一是鼓勵公平競爭、促進市場開放。《公告》明確了外資和內資支付機構須遵守相同規定,實現統一的準入標準與監管要求,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不斷擴大金融對外開放。
二是防范風險、保障信息安全。《公告》要求外商投資支付機構遵守網絡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確保支付業務基礎設施的安全、穩定和高效運行,防范業務風險,維護經濟社會的穩定運行。
三是合理引導,堅持規范發展。《公告》要求外商投資支付機構的日常運營、風險管理、資金處理、備付金交存等應當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對支付機構的監管要求,并引導外商投資支付機構的運營管理持續合規,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對此,易觀分析師王蓬博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公告》的出臺在大方向上與我國十九大以來加速改革的要求一致。而且國內支付市場經過近一年的持續整頓和發展,關系逐漸理順,整個行業的發展更加規范,已經為如今的外資入場打好了基礎。
經濟學者、財經評論家郭凡禮指出,改革開放一直是我國支付服務市場發展的主基調。《公告》允許外商投資支付機構進入,有助于培育創新驅動的競爭新優勢,有利于營造支付產業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提升支付機構的服務水平,有利于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對進一步提升我國支付服務市場競爭水平,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具有積極意義。
為支付清算市場引入“活水”
為了更好地打入中國市場,外商投資支付機構可以說是等候已久。
記者梳理發現,2010年6月中國央行曾發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不過其中并未對外資獲取支付牌照做出細節規定,只是稱“外商投資支付機構的業務范圍、境外出資人的資格條件和出資比例等,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準。”而現在,外資支付機構將和內資支付機構遵守相同規定,實行統一的準入標準與監管要求。
據記者了解,此前以Paypal 為代表的外資機構,由于沒有支付牌照,在中國的業務只能局限在跨境支付領域。所以對于外商投資支付機構而言,此次《公告》的出臺實屬一大利好,《公告》為外商投資支付機構想要申請國內支付牌照提供了“路線”。
《公告》明確,境外機構擬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主體的境內交易和跨境交易提供電子支付服務的,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
具體來說,想申請支付牌照的境外機構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一是商業存在。境外機構應當在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作為申請支付業務許可的主體;二是支付業務設施。外商投資支付機構應當在境內擁有安全、規范、能夠獨立完成支付業務處理的業務系統和災備系統;三是信息存儲要求。外商投資支付機構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境內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金融信息應在境內存儲。
那么,隨著外商投資及支付機構的進入,我國現有的支付市場格局是否會被撼動呢?
王蓬博認為,此次《公告》對于我國支付行業的影響總體上還是正面的。外資進入后,首先能夠帶動新的行業競爭,特別是創新的產品,其次外資進入有利于整個行業服務品質的細化和提升,這可能能夠給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發展帶來新的思路,比如專門針對高端用戶提供高品質服務。預計接下來有可能會放開外資對支付和清算牌照的限制,這就能夠讓支付清算市場引入“活水”,在市場競爭中讓參與者相互促進,加速行業發展。
郭凡禮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也分析,外資支付機構的進入暫時不會改變行業競爭格局。銀行體系主導的網上銀行支付仍然占據金額的絕對領先地位,非銀行互聯網支付機構在小額支付領域的第三方支付業務由支付寶、財付通等BAT巨頭主導。外資支付機構目前和國內支付機構具有一定的錯位競爭特點,在國內市場上外資支付機構尚不能做到有效落地,所以目前無法對我國支付市場格局造成沖擊。
外資挑戰者也有“挑戰”
另一方面,記者從《公告》中了解到,外商投資支付機構想要進入中國市場,并不會是一蹴而就的事。
央行負責人表示,外商投資支付機構進入中國市場應符合《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發布)規定的資本實力、主要出資人、反洗錢措施等要求。
記者在采訪中獲悉,這就意味著,外資支付機構的主要申請人,需要滿足“連續為金融機構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或連續為電子商務活動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連續盈利2年以上”等條件。同時,在資本金要求方面,申請人擬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等。
由此看來,外商投資支付機構雖然放開了準入要求,獲得了“國民待遇”,但是想要真正影響我國支付市場格局確實還有一段路要走。
記者在易觀此前發布的國內市場第三方支付市場份額報告中看到,支付寶目前的市場份額已經占到53.73%,騰訊金融緊隨其后,占據39.35%份額。換句話說,二者幾乎已經“壟斷”國內移動支付市場,還有剩余不到10%的市場蛋糕,要由國內200余家小型支付機構和外商投資支付機構一起爭奪,外資“挑戰者”的難度不容小覷。
王蓬博對記者直言,外資入華面對的問題確實還有很多,比如推廣問題、補貼問題、費率低等問題,所以外商投資支付機構進入中國市場的具體效果,還有待時間檢驗。
另外,嚴控金融風險一直是近年來我國金融市場改革的重要方向。尤其是隨著移動支付等互聯網金融的崛起,嚴控金融風險也被看做是我國三大攻堅戰之一。
由此,郭凡禮提出,隨著外商投資支付機構的進入,我們也應該加強我國支付行業的監管規范。比如:推動網絡及移動支付消費者保護法規建設和相應制度的規范與完善;加強行業自律,打造安全的支付環境;加強宣傳培訓,提高消費者防范風險意識和能力;對互聯網金融行業設定適當的人員進入門檻,既能夠有效防控金融風險,也有助于互聯網金融市場長期健康發展等。
央行方面其實也透露了外商投資支付機構進入中國市場后的監管思路。央行方面表示,將繼續堅持“規范創新與促進發展并重,強化安全與提升效率并重,加強監管與提升服務并重”的監管導向。根據《公告》要求,外商投資支付機構在公司治理、日常運營、風險管理、資金處理、備付金交存等方面應當持續符合央行的監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