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漫游
網貸平臺備案已經進入倒計時,3月26日,已經有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公布了備案相關辦法征求意見稿。但存管銀行測評結果卻遲遲未公布,讓網貸機構頗為焦慮。
在通過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以下簡稱“互金協會”)測評的銀行進行存管是網貸平臺備案的基本條件。《中國經營報 》記者獲悉,已經有銀行確定進入“白名單”,且近期首批通過互金協會測評的存管銀行名單即將發布,但首批將公布的合格銀行數量并不多。
在采訪中,某網貸平臺聯合創始人告訴記者,平臺的煩惱來自于備案限期過了之后,機構會面臨政策層面或用戶層面等諸多不確定因素,因此都想要爭取在6月底前完成各項工作。
測評問題多
根據去年12月出臺的《關于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各地應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轄內主要P2P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相關工作。
3月26日,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已經下發了《天津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意見反饋時間截至2018年4月1日。限期臨近,網貸平臺近來草木皆兵。北京、上海的多家平臺負責人表示已經在焦急地等待當地的備案細則出臺。
銀行存管是網貸平臺備案的基本條件,根據此前互金協會發布的《關于開展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測評工作的通知》顯示,開展存管業務的銀行需要通過網貸資金存管業務測評。但記者注意到,截至發稿,互金協會還未公布首批通過測評的“白名單”。
對存管銀行的測評主要分為三個階段:即自測、機構測評及專家現場測試。某家正在經歷測評的城商行的電子銀行部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全部完成三個階段測評的銀行不多,主要是早期參與預測評試點的銀行和一部分上線對接平臺家數少的銀行。我行雖然較早地參與了測評,但目前正在根據第二階段測評要求進行優化改造,預計4月初進行第三輪測評。”
“畢竟是新項目,在測評過程中會產生一些問題,需要優化調整,協會也在積極收集各家銀行的反饋,進行改進。”某城商行相關負責人擔心,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拖延了備案進度。上述城商行電子銀行部人士補充道,專家組進場驗收需要排期,且仍有一些銀行還未提交測評申請。
“有些銀行報送了四五個系統版本,監管要求是所有版本均能通過評測才能給結論是通過的,如果這些銀行的系統并不能全部通過,他們面臨的調整工作量會相當大,或者會采取將多個存管系統整合到一個系統的解決方案,但也相當麻煩。”上述城商行相關負責人如是說。
作為備案大考的一部分,銀行存管的合規性對于網貸平臺通過備案十分重要。不過,上述城商行電子銀行部人士表示,即使首批沒有進入“白名單”也沒關系。“協會的意思是不分批次,后面會陸續增加公布通過名單。”
但隨著備案限期的臨近,網貸平臺并不能如此淡定。“平臺的擔心主要是不確定性,不知道過了備案限期后,政策方面是會關停未備案的機構還是會繼續再備案,抑或會通過市場化形式并購、收購等平臺,或讓平臺退出市場等;另一方面是不確定平臺的用戶是否會留存。”上述網貸平臺聯合創始人告訴記者,大家都想規避行業不確定性,因此都想在規定期限內拿到備案。
驗收迫近
記者梳理發現,廣州、北京等地已經著手網貸驗收工作。
3月21日,廣州市金融局正式下發《廣州市網絡借貸中介機構整改驗收工作方案》,要求網貸平臺在3月10日~4月25日期間提交驗收申請。3月22日,中國政府采購網發布了關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018年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經費政府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該公告稱,北京金融局此次擬聘請10家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參與約170家互聯網金融機構現場驗收工作。
此前,北京地區網貸平臺在驗收備案方面也給出了明確的口徑:驗收備案只求質量,不求數量,通過一家備案一家,沒有數量額度等限制。
在此當口,卻有銀行退出了網貸存管業務。
有傳言說,貴州銀行將在3月底徹底退出P2P資金存管業務。記者針對此事致電了該行客服了解到,貴州銀行由于業務轉型,確實已經和一些平臺解除了存管合作協議。
歸屬于貴州銀行存管的匯商所此前發布公告稱,因貴州銀行業務方向調整,將陸續停止自身P2P網貸平臺資金存管業務,匯商所已與貴州銀行在完成存管行的切換與技術遷移工作的問題上進行了有效地溝通與協商,貴州銀行表示將全力協助該平臺存管業務變更的平穩過渡。
根據網貸天眼數據顯示,截至3月30日,仍有22家P2P網貸平臺與貴州銀行有存管合作,而重新接入存管系統,新銀行不得不對這些平臺盡調,并通過簽署協議、研發測試、數據遷移、上線等一系列流程,可能會耗時兩個月左右時間。
對于有銀行撤出網貸存管業務的原因,上述城商行相關負責人認為,監管審查嚴格可能是一方面原因。他認為,對于一些存管系統完全由第三方開發和運營的中小銀行而言,通過測評的可能性很低。
“之所以會出現有些銀行報送了四五個系統,一方面是由于銀行曾為拓展業務,沒有自行建立統一的存管業務系統,而是采用了多家第三方機構提供的系統。銀行與第三方機構發展起來的客戶簽訂存管協議,并把系統簽署進來,就算自己存管了。但也是這種情況,容易造成存管系統參差不齊,穩定性、服務水平差異大。”上述城商行電子銀行部人士如是說。
“此前部分在銀行有存管的平臺‘爆雷’,還是讓部分銀行心存芥蒂。”上述城商行相關負責人補充道,雖然銀行不需要為平臺盡“背書”的義務,但實際上依然產生了“背書”的效果,但銀行做存管的一大顧慮就是怕會給銀行帶來聲譽風險,這并不是一家分行或者業務條線就可以承擔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