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挺有趣的現象,聽我慢慢道來。
首先要明確一點,保安是沒有義務幫助客戶辦理業務的,因為保安的職責是保證營業場所的秩序正常,保護資金的安全,給犯罪分子以震懾,在發生搶劫等突發事件時保護客戶和工作人員人身安全,頂多再就是幫客戶開個門,打個傘,攙扶不行動不便的人上下臺階。
但是在很多銀行網點,尤其是比較忙的網點(比如工行大部分網點),保安起到的是大堂經理的作用,幫客戶叫號,使用自助設備,引導客戶到不同區域辦理業務,雖然沒有明文規定要求保安這么做,但大部分保安都比較講究,都是一個屋檐下工作的,所以職責不同待遇也不同,能夠互幫互助,也能幫助客戶,自己也得個好口碑,我覺得也是件好事,說明這個人是好人。
而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保安比銀行內部人更有優勢幫助人,現在銀行很多的條條框框的規定,不許銀行員工代客戶填寫單據,要證明一切的行為都是客戶自己的意愿而非被誤導,這個時候,保安作為非銀行員工,就不受到這個限制,可以幫一些確實有需要的客戶指導填寫單據;還有些業務,是不允許銀行員工代辦的,比如某銀行員工a拿著丈夫b的銀行卡和身份證要把錢轉到自己卡上,這是銀行不允許的,凡事如果讓保安c來辦,就可以拿著三個人的身份證辦理了,這也是打翻邊球。
所以,保安是沒有義務也沒有權利幫客戶代辦業務的,但是在某些銀行,得到客戶允許的前提下,還真能發揮連銀行工作人員都不具備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