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層醞釀的交易所公司債質押回購新政終于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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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層醞釀的交易所公司債質押回購新政終于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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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層醞釀的交易所公司債質押回購新政終于落地。
4月7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下稱中國結算)獲悉,中國結算于當天正式向市場發布并實施經修訂的《質押式回購資格準入標準及標準券折扣系數取值業務指引》(下稱指引),將新發信用債質押回購入庫標準進行提高。
根據指引,新增信用債的質押入庫標準將提升至債項評級不低于AAA級以及主體評級不低于AA級(展望不得為負面);不過此次的標準提升將以新老劃斷為導向,并不涉及存量債券。
中國結算有關負責人4月7日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此次修訂辦法的考慮,一方面在于解決交易所回購交易結構的不平衡,當前公司債和產品賬戶分別占據入庫券和融資主體的較大比重;另一方面,國內外宏觀形勢復雜和信用風險環境變化下,進一步提高入庫質押標準,有助于降低回購業務的整體信用風險水平。
在業內人士看來,由于此次標準提升并不涉及存量債券,因此對市場沖擊相對有限,而對于增量信用債提升質押標準,也將進一步改善交易所債市的質押結構,促進市場健康發展。
防控回購風險
此輪中國結算針對信用債回購的 增量補丁 ,具有明顯的現實意義。
中國結算表示,通過增量公司債券回購準入改革將達到三項目標:一是實現新發行公司債與企業債準入標準的接軌,營造更加公平的市場環境。二是加強防范中國結算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實現回購業務的結算規模與中國結算的風險管理財務資源的更好平衡。三是促進回購參與主體加強自身風險管理,逐步形成風險收益相對稱的多層次交易所債券回購市場體系。
事實上,在此次新政發布前,交易所質押回購正處于大發展時期,權威數據顯示,2015年以來,交易所公司債回購交易隨著市場規模持續攀升,以回購未到期余額來說,截至2016年底較上一年初增長約130%。
但與此同時,質押標的和融資主體的雙重不平衡卻形成了一定的風險勢能,并被監管部門所重視。
在融資主體和入庫質押券兩方面發生了較大結構性變化,資管產品、基金專戶等非法人主體融資余額占比以及入庫質押券中信用債券占比大幅上升。 中國結算有關負責人表示。
一位接近中國結算人士透露: 目前非法人的賬戶比例比較大,也就是資管產品這塊,大概在八成左右,同樣信用債在所有質押標的中的占比也比較高,達78%。
目前信用風險的不確定性越來越大,一些債券出現了違約,另外資管產品、委外業務這兩年發展非常快,結構化產品等內含杠桿的的產品增多也讓質押式回購有了進一步提高入庫標準的需求。 上述接近中國結算人士稱。
值得注意的是,回購新政除了針對增量進行調整外,也將對存量進行動態調整。
存量方面,將進一步完善質押券風險主動管理和動態調整機制。 中國結算表示, 針對被證監局采取行政監管或行政處罰措施、被交易所采取紀律處分措施、風險事件被停牌或停牌時間過長的發行人相關質押券,中國結算有權對其折扣系數取值進行下調或取消其回購資格。
其實之前的規定就是包含這個動態調整的,當時是針對有風險的情況,這次是把這個政策進一步細化成了三個條件。 一位接近中國結算的有關人士解釋稱, 但是這個調整決定權在結算公司手里,也就是說還是一事一議的,并不是說出現這三種情況就會調整。
強化分層建設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質押回購新政采取了 新老劃斷 原則進行實施,具體講是以擬發行人公募債券募集說明書日期為標準劃斷;但對未來的新發債券,中國結算也將以動態模式進行調整。
某只2017年3月30日公布募集說明書、4月11日上市的公司債券,屬于存量債券,初始主體與債項評級均為AA級,主體評級展望正面,上市以后可入庫開展回購。如果主體評級和債項評級不變,但主體評級展望被調整為負面,將被取消回購資格,不得再用于回購。 中國結算有關負責人舉例稱。
由于并不涉及存量債券入庫的改變,因此業內人士認為新政在控制風險的同時,并不會對市場帶來沖擊。
監管層應該是在改革質押交易結構和適應市場承受能力上尋找平衡,目前看這個政策并不涉及存量債券,因此對市場影響并不大。 華南一家券商債券交易員表示。
中國結算也強調,當前債項評級AA級、AA+級質押券折扣系數以及入庫占比均較低,按此評估未來影響范圍有限。同時, 投資者持有存量債券市場價值和回購融資能力并未發生負面變化,正常投資運轉不受影響,不會產生市場價格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上述有關負責人表示,未來還將進一步引入高等級債券等措施,完善交易所債券及回購市場交易結算機制,加強交易所債券市場分層體系建設。
一是積極引入地方政府債、政策性金融債等優質債券在交易所市場發行與托管,改善交易所債券市場結構,滿足市場主體質押回購需求;二是加快發展非擔保交收類回購業務,優化完善一對一協議回購交易結算機制,研究發展三方回購業務,促進形成合理分層的交易所回購市場體系。 中國結算有關負責人表示, 三是研究建立差額最低備付制度,對不同資質和風險特征參與主體實施差異化風險管理要求,獎優罰劣,促進參與主體加強自身風險管理。 (編輯:林虹)
(來源:南^方^財^富^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