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對普惠金融實施定向降準政策答記者問
1、與原來的定向降準政策相比,此次對普惠金融實施的定向降準政策有哪些變化?
答:人民銀行一直注重創新調控方式,在保持總量適度的基礎上,適當發揮結構引導作用。運用差異化的存款準備金政策支持結構調整就是其中的一種探索,2014年即開始對小微企業和“三農”領域實施定向降準政策。特別是縣域農村金融機構信貸投放集中在小微企業和“三農”領域,較早就享受了幅度較大的定向降準政策,其存款準備金率大幅低于全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平均水平,且滿足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當地貸款的達標縣域農村金融機構,還可享受一個百分點的存款準備金率優惠。
此次對普惠金融實施定向降準政策,是根據國務院部署對原有定向降準政策的拓展和優化,以更好地引導金融機構發展普惠金融業務。一方面,原有定向降準的領域主要是小微企業和“三農”貸款,此次對普惠金融實施定向降準政策不僅覆蓋了上述貸款,還將政策延伸到脫貧攻堅和“雙創”等其他普惠金融領域貸款,政策外延更加完整和豐富。另一方面,對普惠金融實施定向降準政策還對原有政策標準進行了優化,聚焦真小微、真普惠,指向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以及農戶生產經營、創業擔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助學等貸款,政策精準性和有效性顯著提高。
2、對普惠金融實施定向降準政策的考核標準為何分為兩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