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網下打新,曾經有過輝煌的收益,雖然在發行新規后打新收益率大幅下滑,但基金為獲取無風險收益依然趨之若鶩,甚至出現違規打新情形。
日前筆者從某個基金經理處得知,他告訴筆者,有些基金申購新股的規模在自身基金資產規模的數倍以上,筆者當時就懵逼了,這怎么可能,雖說現在打新中簽率大幅下降,但一旦出現極端狀況,這些基金該拿什么來填補規模的缺口呢?
答案是未知的,因為雖然這個現象存在,但目前仍未發生極端狀況,不過筆者當然是希望小伙伴們擦亮雙眼,從根本上杜絕這些“違規”的現象。
違規基金產品如下
為中簽不遺余力
筆者是在翻閱江蘇銀行招募說明書時發現的問題,有多只基金以6.27元的價格頂格申購了8.08億股,折合資金就是50.66億元,當時筆者就在思考,到底有多少基金能夠這么豪邁,動輒有超過50億元的資產規模去打新。
不懂就要問,這是一個良好的習慣。
筆者帶著這樣的問題去詢問了一個在基金公司的小基友,他不光解答了疑惑,表示50億元只是參與打新配售,最后中簽率肯定0.1%都不到,就是說500萬就已經是很可怕的中簽規模了,“基金公司只是出于為了獲配更多的份額而盡可能多地申報資金”。
但是他也對筆者表示,他發現在這些公司中有著完全亂來的機構,“并不是所有的基金都有50億元規模的,很多參與打新的基金甚至規模都在5000萬元以下!”
筆者立馬查詢了數據,發現在江蘇銀行IPO中,至少有3只基金出現了這樣的情況,財通價值動量、財通成長優選、財通多策略精選三只基金均頂格參與,對應資金規模達50.66億元,但中報披露的數據,這三只基金6月底的資產規模分別僅分別為8.89億元、9.36億元、28.12億元,也就是說,三只基金存在申報新股資金規模遠超自身資產規模的違規情形。
其中財通價值動量和財通成長優選的規模偏離度分別達到驚人的470%和441%(規模偏離度即申報資金與規模之間的缺口與實際規模之間的系數比),這完全等于是指望空手套白狼啊。
根據公開募集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不得出現單只基金所申報的金額超過該基金的總資產,單只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那是不是說從本質上來說,這些基金如此激進的打新已經違反了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規定!
當然筆者還是好心的,給他們找了一些理由。
例如,江蘇銀行是在8月份IPO的,是不是存在2個月的時間基金規模出現了大規模凈流入?流入是完全可能的。但如果這些基金規模三季度以來變化不大,那違規打新的嫌疑將坐實
在筆者的小基友看來,由于新規改變了打新的申報機制,原先打新是先繳款機制,這樣的問題也就不會出現,而現在,基金公司正是抓住了這樣的規則漏洞,本質上依然算是違規。
多基金出現違規
筆者隨后又翻開近期發行的幾只大盤股,由于大盤股IPO的規模一向較大,基金在參與打新中也更容易出現這樣的問題。
而建信基金也同樣出現了例如財通似的的大規模“違規”現象,在貴陽銀行的IPO中,年中資產規模僅5.7億元的建信優勢動力頂格申報了29.72億元,規模偏離度高達421%。
此外,建信旗下建信穩健回報、建信回報、建信鑫安回報和建信鑫豐回報則均在三角輪胎的IPO中頂格申報30.9億元,但四只基金年中規模則分別僅為12.91億元、13.26億元、15.64億元和21.05億元,前三只基金規模偏離度均在1倍左右。
違規也能一起?筆者詢問了滬上一家中型基金公司合規部門,其認為本質上來看這樣的行為確實違反了基金管理條例,而市場參與打新的數百只基金中僅有個別幾只基金出現問題則多半原因在基金公司風控上,畢竟這樣的行為如果合規部門注意到的話完全可以避免。
那為什么監管層沒有注意到呢?
好吧,看來是筆者太憂心了,說不定監管層早已注意到這一問題,就等雷霆一擊了。
不過上述基金經理也指出,按道理來說風控部門應該不會讓這樣的事情發生,托管行和主承銷商也會注意到這一問題,“基金打新資金最大的利用效率也僅為100%,絕不可能超過。”
江蘇銀行發行公告中特別提醒,“有效報價投資者應按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公告的規定進行網下申購,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上述基金違規申報打新居然通過了主承銷商、基金經理、和基金公司合規部門多個環節,并被確認為有效報價,暴露出當前基金網下打新的一些亂象。但筆者也注意到,大部分基金申報新股對應的資金規模都沒有超過自身資產規模,說明他們還是較好地執行了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強制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