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為股票的流通轉讓提供了場所,使股票的發行得以延續。如果沒有股市,很難想象股票將如何流通,這是由股票的基本性質決定的。下面是理財小編收集整理的普通股持有人的權利有哪些,歡迎大家閱讀參考學習!
普通股持有人的權利有哪些
普通股持有人的權利有以下四點:一是持有普通股的股東有權獲得股利;二是普通股東有權分得公司剩余資產;三是普通股東一般都擁有發言權和表決權;四是普通股東一般具有優先認股權。
1、普通股的股東有權獲得股利
持有普通股的股東有權獲得股利,但必須是在公司支付了債息和優先股的股息之后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視公司凈利潤的多少而定。當公司經營有方,利潤不斷遞增時普通股能夠比優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可以超過50%;但趕上公司經營不善的年頭,也可能連一分錢都得不到,甚至可能連本也賠掉。
2、普通股東有權分得公司剩余資產
當公司因破產或結業而進行清算時,普通股東有權分得公司剩余資產,但普通股東必須在公司的債權人、優先股股東之后才能分得財產,財產多時多分,少時少分,沒有則只能作罷。由此可見,普通股東與公司的命運更加息息相關,榮辱與共。當公司獲得暴利時,普通股東是主要的受益者;而當公司虧損時,他們又是主要的受損者。
3、普通股東一般都擁有發言權和表決權
即有權就公司重大問題進行發言和投票表決。普通股東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權,持有兩股者便有兩股的投票權。任何普通股東都有資格參加公司最高級會議即每年一次的股東大會,但如果不愿參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來行使其投票權。
4、普通股東一般具有優先認股權
即當公司增發新普通股時,現有股東有權優先(可能還以低價)購買新發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百分比不變,從而維持其在公司中的權益。比如某公司原有1萬股普通股,而你擁有100股,占1%,而公司決定增發10%的普通股,即增發1000股,那么你就有權以低于市價的價格購買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變。
法人股股權可劃分為哪些類型
法人股股權類型的劃分:第一,按股東權利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第二,按股權的流通性分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第三,按股東性質分為國有股、法人股、公眾股、外資股。
1、按股東權利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財產的分配順序上列于債權人和優先股股東之后,它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最常見、最普遍、最基本的股權形式。普通股股東享有公司經營決策參與權、利潤分配權、優先認股權和剩余資產分配權等基本權利。
優先股是與普通股相對應的股權,其股東享有一些優先權利,主要為如下兩方面:第一,優先股有固定的股息,并且優先于普通股股東領取股息;第二,公司破產時,優先股股東優先于普通股股東領取公司剩余財產。但優先股一般不參加公司的紅利分配,持股人亦無表決權,不能借助表決權參加公司的經營管理。
2、按股權的流通性分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流通股是指可以在二級市場自由流通、轉讓的股權。在我國,主要包括境內已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和境外上市外資股(H股、N股等)。
非流通股是指不能在二級市場上自由流通、轉讓的股權。
3、按股東性質分為國有股、法人股、公眾股、外資股
國有股包括國家股和國有法人股。國家股指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政府部門或機構向股份有限公司出資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在股份公司股權登記上記名為該部門或機構持有的股份。國有法人股是指全民所有制企業(不含經授權代表國家投資的企業性質的機構)用其可自主支配的資產向股份公司出資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在股份公司股權登記上記名為該國有企業或事業單位及其他單位持有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