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通過消費貸去買房子,如果銀行想去查,是非常容易查證出來的。現在說起這個問題,那么過去難道沒有這種事情嗎?過去銀行也能查出來,但是銀行不會主動去查。這就是我們的監管真正下了狠心之后,那么那些違規的現象自然就會被浮出水面。
1.違規的房產中介和貸款中介。現在一般房價買賣都離不開房產中介,而房產中介和貸款中介,其實他們是有時候合二為一,有時候分工協作。大家應該有過體會,當你在銀行很難借到款時,貸款中介反而很容易就幫忙銀行審批通過了。那么在經營貸違規進入房產買賣過程中,這兩者合起來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他們會按照銀行要求包裝借款人的各項材料。指導借款人進行款項的各項轉移以及成功購買房產。
2.有著考核壓力的銀行貸款。從去年開始,國家提出要扶持中小微企業,要加大對于個人低息貸款的發放。其中是下了很多考核性的指標,而且利率也是不高的,如果算上優惠扶持政策,甚至可能比房屋按揭抵押貸款的利率很低,低于5%以下。不少銀行其實是進行了合同的精心設計,一方面將小微企業經營貸發放支小微企業主的公司賬戶中,另一方面要求以房產作為抵押擔保。這樣銀行的貸款也就放出去了,任務也完成了,同時還有擔保物和抵押物,風險也減少了。
3.炒房牟利的投機客。按照很多城市的限購政策,房屋起手付款要求的金額很高,有時候甚至能達到7成以上。那此時投機客就會想到通過經營貸套出貸款,買到房子后。當房屋升值之后再出售,歸還貸款,謀取到了房屋的增值收益,甚至還可以謀取到貸款之間的差價(低利率的經營貸與正常利率的房貸)。
在監管部門專項打擊之下,銀行不敢違規,怕受到監管的專項處罰。此時只要去查得到經營貸的企業賬戶,其資金流向,那就一目了然了。例如貸款需求是補充流動資金、購買設備、歸還貨款、商業保理。但實際這筆款項最終通過”公劃私“方式(也就是通過企業賬戶發給了私人賬戶),那么就是違反了貸款用途。按照當初的貸款合同,銀行就有權提前收回貸款,結束貸款合同。
”房住不炒“,是一個堅守的底線。如果是剛需需求,那什么時候買房都可以,而且還可以申請到低息的公積金貸款和房屋按揭貸款,利率都很便宜。所以正常購房是不可能申請經營貸的,因為經營貸的期限都不長,最多也就三年。對比高達20年30年的按揭貸款來說。那相當于每次還款都要去籌措一大筆資金,還要冒著再次申請不下來的風險。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講,借出了經營貸去買房子的購房者一般都不是正常的購房者,大多數都是炒房客。此次監管部門的打擊真正叫精準打擊,剛需購房人群不受到波及。這真是一個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