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很多網貸平臺在玩命沖刺的時候,有些人已經在考慮萬一不能獲得備案怎么辦。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各地P2P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下發的《關于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57號文) 要求:各地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轄內主要P2P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那么,在6月30日大限到來時還未獲得備案的網貸平臺還有哪些出路?
出路還是要到政策里去找。我們發現在《關于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57號文)中其實已經給出了方向:對于對于積極配合整改驗收工作但最終沒有通過的機構,可以根據其具體情況,或引導其逐步清退業務、退出市場,或整合相關部門及資源,采取市場化方式,進行并購重組。
出路一:良性退出
網貸平臺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對未來的發展進行展望和判斷,如果業務不是發展重心或核心業務可以考慮良性退出。良性退出市場的重點在于對業務要逐步清退,做好投資人溝通和建立有效的善后機制;尤其不能在退出市場的過程中形成金融風險,一旦處理不好良性退出就變成硬著陸,硬著陸可能就會成“雷”,一旦成“雷”介入的可就是司法機關了。
出路二:并購重組
最近,一些研討沙龍上,上海互聯網金融評價中心被一些網貸平臺提問問最多的就是:結合實際情況,估計通過備案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又堅定的看好網貸行業,怎么辦?上海互聯網金融評價中心周健研究員說,“其實57號文中也給出了方向,可以采取市場化方式,進行并購重組。也就是說,未能獲得備案的平臺可以和獲得備案的平臺進行并購或重組,未獲得備案的平臺通過市場優化還是可以繼續下去的。至于怎么并購重組?文件說的很清楚,市場化方式。
容易忽略的一條
上?;ヂ摼W金融評價中心周健研究員著重指出,“很多人把6月30號看成是網貸平臺的大限,其實并不完全是。”在57號文中有一條被大多數人所忽略的表述,就是文中第二章嚴格驗收標準 確保分類施策的第四條“對于為逃避整改驗收,暫停自身業務或不處于正常經營狀態的機構,各地整治辦要予以高度重視,要求此類機構恢復正常經營后,酌情予以備案”。也就是說,暫停自身業務或不處于正常經營狀態的機構,在恢復正常經營后也是可能獲得備案的。如果平臺結合自身情況,現在尚不具備驗收備案條件的,看完上面的解讀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