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賬銷嗎?哪里有這么好的事!銀行之所以長期屹立不倒,靠的就是風控措施,這套理論和經驗幾乎千錘百煉。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貸款一旦發放出去,就時刻與風險為伴,沒有絕對的安全,其中也包括借款人的人身意外風險。一旦發生,銀行會如何處理呢?一個字:收!,三個字:努力收!
大家知道,貸款可以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最常見就是前兩種,接下來我們具體說說銀行的處理方式。
信用貸款是以借款人信譽發放的貸款。當借款人意外死亡時,由于嚴重威脅貸款安全,銀行肯定會啟動清收程序。一般個人貸款的申請由主貸人發起,但已婚人士需要配偶簽字認可,一旦主貸人死亡,配偶作為共同債務人,負有償還義務;無配偶的,償債來源為借款人的遺產,包括現金和實物資產。繼承人愿意協商還款的,和平解決。不愿協商的就走司法程序,強制執行。信用卡透支的,按照婚姻法和繼承法規定,配偶作為共同債務人,具有償還義務。
擔保貸款又分為保證貸款、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
保證貸款的處置:一般保證貸款,優先由借款人償還,程序如上。借款人無還款來源的,由保證人承擔償還義務,清償程序大致雷同。連帶責任保證貸款,銀行可以選擇性由借款人償還,或者保證人償還。
抵押貸款更簡單些。借款人死亡后,家屬愿意協商的,可用現金直接還款。協商失敗的,啟動司法程序,依法對抵押物進行處置變賣,所得價款還完貸款后的剩余部分,返還借款人財產繼承人。
質押貸款最方便。由于質押貸款一般以存單或有價證券作為質押物,在質押時憑證均由銀行保管,且備案登記時已經取得處置權,所以一旦家屬拒絕還款,銀行一定會直接支取存款或有價證券,用于歸還貸款。
當然,如果借款人是以公司法人名義貸款,銀行債權的追償就只限于公司財產,有限公司以公司全部財產對外承擔責任,這是<公司法>所明確的。一般不會涉及個人財產,除非涉嫌騙貸或明顯轉移公司財產行為。
然而,在銀行貸款的清收中,無論協商還款還是司法催收,情況都是比較復雜的,比如死者確實沒有還款來源,或不能足額償還,最終銀行也只能以計提準備金予以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