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有兩個誤區:提前還就違約啦!提前還銀行少賺利息所以不允許提前還!
這種說法銀行并不認可,從銀行角度來講,你想提前還就提前還,不算違約,更不影響征信。
不論哪種貸款,貸款合同上都會有借款期限,如2017.2.16—2018.2.16,合同上寫了期限提前還就違約?nonono!假如你一夜暴發戶,想2017.6.1提前還,ok,跟銀行說一聲就好,只用付2017.2.16—2017.6.1的利息,想提前還就提前還,你開心就好,還了之后騰出來的貸款額度銀行會立刻貸給別人,這波兩方都不虧~
但有種特例,如果貸款合同約定條款寫著“本合同項下貸款不得提前結清”、“本合同項下貸款提前結清需交XX費”這些話,提前還貸就會有阻力,但你放心,銀行約定這種條款對自己沒什么好處,95%的貸款不會有這種約定,即便有,合同上也會寫很清楚、你想提前還款的時候銀行也會提醒你。
小編在銀行工作,以上是從銀行角度來看提前還款,客戶想還就還,銀行沒多的要求。從個人角度來講,誰都不傻,提不提前還自己肯定算得過來,但有個姿勢點小編要提醒兄弟們,不論哪家銀行,房貸業務的利潤貢獻都非常小,有點薄利多銷的意思,房貸利息跟理財收益差不多(這還沒考慮通貨膨脹因素),屬于低息負債,不用白不用,小編也有房貸,反正小編沒打算提前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