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是做利差生意的,所以銀行不會做虧本的買賣。
首先搞清楚LPR的基礎利率,商業銀行借出去的錢,最優質的用戶需要多少利息呢?在這之前,銀行的這個貸款基礎利率是通過央行發布的基準貸款利率來確定的。
比如說,前段時間LPR的利率,報價是4.3,從2015年至今,人民幣銀行發布的貸款基準利率一年期是4.35,也就是大多數銀行能給出的最低利率是4.3%,然后貸給個人,就在這個利率水平上面加減,比如上浮多少多少利率。就形成了貸款人自己拿到手的利率。
而另一方面,央行批發資金,利率是浮動的。通過競標的方式。上一次4000億的MLF(中期便利工具,也就是用一年的資金批發)利率是3.3%。
貸款基礎利率一年期是4.3%,MLF成交的利率是3.3%,而各大商業銀行在基礎利率上面上浮來確定貸款利率。我們所知道的房貸上浮10%,根據基準利率,長期基準利率大概4.9%,上浮乘以1.1,大概5.39%。
上面的介紹可以看出,大多數銀行貸款以基礎利率上浮來確定貸款實施的上限,而用基礎利率來作為貸款的下限,而新政策要求,貸款基礎利率以后不再看人民幣的基準利率,這也就是說,銀行的貸款下限進一步取消。你3.3%獲得的資金,為什么不是3.5%貸出去呢?如果用戶信用好的話。為什么一定要4.3%呢?所以這一次,一方面擴大了LPR利率報價團的家數,原來是10家,如今增加了8家。同時打破了銀行利率確定的下限,未來如果銀行遇到低風險的貸款業務,就可以放貸款了。
個人認為,對于大多數的企業個人,這個政策影響不大。但是對于信譽度比較高的政府債,或者大型國有企業這是個比較明顯的利好。利率下限,對于銀行優質用戶是有意義的,而對于其他用戶,銀行的盈利動機和保本動機依然在,不可能有太多的效果。
當然,金融體系是傳導的。銀行打破利率下限,部分流動性可以從一些優質客戶轉化為市場的流動性。優質客戶從銀行借錢,然后提供給實體經濟其他的企業,對非銀金融,算是利好。但是對于銀行業本身,這加劇了競爭。
另外,這部分利率也會影響到銀行間市場,對于中小銀行,會降低一定的資金成本。
但是話又說回來了,誰也不可能放棄到手的利潤,LPR利率一直都不具備參考作用,因為市場決定,大多數銀行貸款都是高于這個利率。中國銀行業一直發展良好,如今家大業大,利差不足誰樂意做生意呢?
意義何在?總結,就是取消利率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