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業保險金只能領取一次嗎?2024領取天津失業金的條件什么?
天津無特殊原因未正常申領失業保險金的,當月失業保險金不再享受。連續3個月未辦理的,暫停代繳醫療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失業金領取怎么樣?天津失業保險金應該如何辦理領取呢?領取失業金的標準是怎么樣的?新社通小編整理了天津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標準2024
按照社會保險法法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按月足額為職工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職工個人不能單獨購買失業保險。
對于天津失業保險參保應該如何辦理呢?隨新社通小編來了解一下。
天津失業保險金只能領取一次嗎?
領取失業保險金沒有次數限制。失業人員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領取條件:
參保繳費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可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其中:
?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用人單位主體資格消亡終止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違紀、違反規章制等原因,或雖無過錯但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
4)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5)因用人單位欠薪欠保等違法行為導致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
6)法律、法規、規章法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