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繳費和實際繳費,哪些年限可以重復計算養老金呢?怎么區分?下面就隨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詳情。
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個人的繳費年限不同,視同繳費年限不同,則可計算的養老金待遇也是不同的,那在計算養老金時,參保人員的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哪些年限是可以重復計算養老金的?怎么區分呢?
根據法規來說,參保人員在當地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實施之前的工作工齡,只要是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在辦理退休時都是可以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的,但因為視同繳費年限并不是真正的繳費,所以就沒有個人賬戶余額,在計算養老金時,視同繳費年限所對應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也是沒有的。
對于實際繳費年限來說,就是參保人員在當地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實施之后的繳費年限,因為參保人員都是實際繳費的,所以每月的繳費金額都是有劃入個人賬戶的,在辦理退休手續時,參保人員也是能夠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的。
由此就可以看出,參保人員的實際繳費年限是同時參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的,而視同繳費年限卻只能參與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沒有的,那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障有視同繳費年限退休人員的權益,我國就設置了一個過渡性養老金的待遇,僅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才可以領取的,因此,視同繳費年限就可以同時參與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了。
通過上面的介紹可以看出,參保人員的實際繳費年限因為有實際繳費,所以是能夠同時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的,而視同繳費年限則可以同時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的待遇,因此,參保人員的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都是可以重復計算2部分的養老金的,只不過對于繳費檔次低的參保人員來說,視同繳費年限可計算養老金都是比實際繳費年限要高的。
由此就可以看出,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的區別在于是否繳費上,而退休待遇則就區分為:實際繳費年限有個人賬戶養老金,而視同繳費年限有過渡性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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