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是指國機、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一、按月租房提取
呼和浩特公積金租房提取條件
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的職工,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含配偶)且租賃住房的,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擔保或賬戶凍結等情況的,可申請租房提取。
呼和浩特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
市中心、鐵路服務部每人每月可提取1167元,旗縣服務部834元。
呼和浩特公積金租房提取頻次
每月可辦理一次,每次需間隔30天。已辦理按年租房提取的,與上次按年提取間隔不少于360天,可選擇按月提取。
呼和浩特公積金租房提取材料
申請租房提取的,應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2、提取人一類銀行卡原件;
3、公積金繳存地不動產中心出具的房屋套數查詢證明原件(含配偶)。
呼和浩特公積金租房提取流程
線上辦理:
提取人可通過中心微信公眾號、呼和浩特公積金APP、愛青城APP、蒙速辦APP辦理“按月租房提取”業務。錄入本人一類銀行卡信息,經審核無誤后,提取金額將轉入職工銀行卡中。
以公眾號為例:“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公眾號—業務大廳—按月租房提取,然后按提示操作。
線下辦理:
線下柜臺辦理時,需提取人提供所有材料,通過微信公眾號預約提取業務,前往大廳叫號辦理。
二、簽訂網簽備案房屋租賃合同提取
呼和浩特公積金租房提取條件
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的職工,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含配偶)且與當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簽訂網簽備案房屋租賃合同,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擔保或賬戶凍結等情況的,可申請租房提取。
呼和浩特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
不超過租金支付憑證金額。
呼和浩特公積金租房提取頻次
每年可辦理一次。與上一次按租房提取,間隔時間不小于360天。
呼和浩特公積金租房提取材料
申請租房提取的,應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2、提取人一類銀行卡原件;
3、公積金繳存地不動產中心出具的房屋套數查詢證明原件(含配偶);
4、租金支付憑證原件;
5、當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簽訂網簽備案房屋租賃合同原件。
呼和浩特公積金租房提取流程
繳存職工(含配偶)提供相關材料原件,通過微信公眾號預約提取業務,前往大廳叫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