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主要有兩種基本養老保險方案,一種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另一種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在這兩種方案的保險下,絕大多數老年人都能穩妥維持基本生活,其中養老金是養老保險最主要的一項待遇,從待遇水平來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待遇要更好一些。
而這一方案,通常只有在職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當然,不同的參保繳費方式,人們所獲得的養老金待遇也有很大差異,那么究竟誰到手的養老金待遇更好呢?我們不妨從這5個方面來看。
第一,參保繳費基數選擇
首先大家要明白,養老金“多繳多得”是毋庸置疑的,參保人前期累計繳費越多,最終核算養老金待遇時就越有優勢。不過養老保險費不是自己想交多少就交多少的,參保人不光要按一定費率繳納,同時還要選擇合適的繳費基數。一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以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確定的,參保繳費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資的60%,最高不能超過上年度社平工資的300%。
而企業職工的繳費基數選擇具有一定局限性,因為他們的養老保險繳費是以本人工資水平確定的,繳費基數隨工資水平而變動,工資越高,繳費基數越大。如果你一直是基層員工或者工作單位不正規,那基本都是以最低標準繳費的,照此發展,非常不利于養老保險繳費額度的累計,到手待遇自然會差一點。相比之下,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選擇空間會更大一些,因為他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收入越高,繳費基數自然越大,所以很多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后的待遇會更好。
第二,參保繳費年限長短
養老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的。其中,月基礎養老金=退休當年養老金計發基數×(1+個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不難看出,我國養老金不僅遵循多繳多得的原則,它還是長繳多得的。只要參保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而參保人要是達到15年后仍在繼續繳費,無疑是累計繳費年限長的人更加受益。
而月個人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計發月數,要想到手的養老金更多,計發月數越短越好,按照法規,計發月數是根據人們的退休年齡確定的,50周歲退休,計發月數是195個月,55周歲退休,計發月數則是170個月。
雖然在職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是同一種養老保險,但是女性的退休年齡卻有很大區別,我國現行的法定退休年齡為,女職工50周歲,女干部55周歲(多數情況下人們都是以女職工身份退休),而靈活就業人員則統一為55周歲退休。這樣一來,明顯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年限要更長一些。
不過,靈活就業人員收入不穩定,比如前不久及,使得很多人暫時失去了經濟來源,因此參保繳期間很容易出現斷繳情況,不利于繳費年限的累計,在首次參保時間相同的情況下, 在職職工參保繳費相對更穩定,最終累計的繳費年限大概率會更長。
第三,參保地選擇
前一點我們提到了養老金計算公式,除了涉及繳費額度、繳費年限、以及退休年齡等,其中還涉及到一個“退休當年養老金計發基數”,這一數據不僅每年都會調整,不同地區之間的標準也是不一樣的,通常經濟越發達的城市,養老金計發基數越高,整體養老金待遇越好。比如2022年,北京在核算養老金時,是以11082元/月作為計算基數,而廣西則是以6442元/月作為計算基數,中間相差4640元,在個人參保繳費以及退休年齡相等的條件下,肯定是北京人更受益。
但是對于在職職工,特別是工作非常穩定的在職職工來說,一般很少會有外派情況或者調換工作的情況,可以說基本一輩子都只會在一個地方參保。而靈活就業人員沒有穩定工作,不僅工作還是參保繳費都更自由,尤其那些敢拼敢闖的年輕人,都更愿意去大城市尋求機遇,如果開始參保,肯定是要在自己的就業地,而大城市不光養老金計發基數高,社平工資也要比小城市高,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會更大, 所以靈活就業人員更有機會享受較好的養老金福利。
第四,其它養老保險繳納
除了養老保險待遇,社會上還有一些其它的保險能為老年人提供經濟收來源,比如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住房公積金,個人養老金等等。
就拿住房公積金來說,雖然它屬于一種長期住房儲蓄,人們用其買房或者償還住房貸款都非常省錢,但繳存期間如果沒地方使用,參繳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將可以一次性把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提取出來,待遇十分可觀。而現如今,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方案尚未在全國普及開來,因此當前還是在職職工養老優勢更大。
第五,參保繳費成本
以上4點我們均是單純的從養老待遇角度考慮,而養老保險待遇是先付后享模式,人們在參保繳費期間,勢必會涉及到繳費成本的問題。
對于在職職工來說,養老保險共需繳納24%的費用,但有一多半都是用人單位承擔,個人實際只需繳納8%,經濟壓力相對較小;而靈活就業人員雖然總體繳費比例較低只需20%,但他們沒有用人單位分攤這部分費用,只能自費承擔,在繳費基數相同的情況下,靈活就業人員每月所要承擔的繳費成本要高得多。由此可見,參保時還是以在職職工身份進行繳費更加劃算。